西華師範大學北湖校區國旗護衛隊

西華師範大學北湖校區國旗護衛隊

西華師範大學國旗護衛隊成立於1995年,是國內較早成立大學生國旗護衛隊的高校之一。

基本信息

簡介

主要任務

二十三年來,國旗護衛隊繼承“忠誠、上進、團結、堅強、服從”的十字精神,發揚“團結、嚴謹、務實、創新”的優良傳統。負責日常國旗、校旗的升降任務,重大節日、重大慶典及重要活動的執旗任務。

十字精神

忠誠上進團結堅強服從

忠誠:忠於國旗,國旗班

上進:積極進取,敢為人先

團結:齊心協力,同舟共濟

堅強:永不言敗,執著堅強

服從:令行禁止,堅決服從

歷史沿革

西華師範大學北湖校區國旗護衛隊 西華師範大學北湖校區國旗護衛隊

西華師範大學國旗護衛隊成立於1995年,是國內較早成立大學生國旗護衛隊的高校之一。二十三年來,國旗護衛隊繼承“忠誠、上進、團結、堅強、服從”的十字精神,發揚“團結、嚴謹、務實、創新”的優良傳統。負責日常國旗、校旗的升降任務,重大節日、重大慶典及重要活動的執旗任務。

西華師範大學國旗護衛隊成立於1995年,原名為西華師範大學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國旗護衛隊,於2008年正式更名為西華師範大學北湖校區國旗護衛隊,西華師範大學北湖校區國旗護衛隊至今已走過八屆的風風雨雨,期間多次圓滿完成了各種大型活動與日常升降旗任務。

歷屆領導人

第一屆班長:徐金貴

第二屆班長:唐荊成;副班長:吳欣遙

第三屆班長:王喬霖;副班長:王玉

第四屆班長:李 楊 ; 副班長:劉靜

第五屆班長:付定竹;副班長:胡鈺

第六屆班長:潘桂林;副班長:楊敏

第七屆班長:劉清泉;副班長:鐘琴

第八屆班長:徐玉建;副班長:鄒丹莉

現任 班 長: 楊亞維;副班長:謝琴,劉元浩

西華師範大學北湖校區國旗護衛隊 西華師範大學北湖校區國旗護衛隊
歷屆隊員 歷屆隊員

素質要求

思想政治:

熱愛祖國,熱愛國旗。

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

遵守國家法令和校規校紀。

團結同學,尊敬師長,禮貌待人。

熱愛學習,有較強的進取精神和吃苦意識。

有責任感,服從管理,具有團隊合作精神。

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有較強的時間觀念。

身體素質:

身體素質良好,無明顯身體缺陷。

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

隊內活動

日常活動:日常升降旗、開學典禮升旗儀式、軍訓開訓典禮的升旗活動

對內活動 對內活動

重大活動:重大節假日升降旗,如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元旦節升旗護旗

其他活動:積極開展各種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日常活動。如:每年的清明節西山掃墓、敬老院冬日送溫暖、“六一”進國小宣教、與新區的戰友進行友誼籃球賽、戰友生日晚會等活動。以及參與院上各種學生組織的活動,並著力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大力推行愛國主義教育。

入隊誓詞

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為了擔負起國旗護衛隊戰士的神聖職責,我宣誓: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國旗,視國旗為自己的生命;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紀律、規章制度,遵守國旗班各項規章制度,熱心本職工作,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文化素質和思想修養。

以上誓詞,我堅決執行,決不違背。

(一)國旗班章程

西華師範大學北湖校區國旗護衛隊章程

為了維護民族的尊嚴,發揚愛國主義精神,提高國旗護衛隊隊員的整體素質,改善國旗護衛隊隊員的精神風貌,加強國旗護衛隊內部的組織紀律性,特此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西華師範大學國旗護衛隊是依照法律,學校規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獨立自主開展工作的學生組織。

第二條西華師範大學國旗護衛隊是一直特殊的學生組織,肩負著我校日常升降旗任務及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大型活動等重大升旗任務

第二章隊員

第三條申請加入我校國旗護衛隊的隊員,必須具有西華師範大學正式學籍並承諾我隊章程。

第四條國旗護衛隊隊員必須學會唱國歌和校歌,認真學習《國旗法》,並嚴格遵照《國旗法》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條大型升降旗任務儀式國旗護衛隊隊員必須全部參加。

第六條國旗護衛隊負責人(班長,副班長)要以身作則,起到榜樣帶頭作用。

第七條國旗護衛隊隊員必須準時參加內部會議,參加會議室每人自備工作筆記本,認真做好例會筆記,負責人對會議做總結,並做好記錄備案。

第八條在校園內樹立良好的形象,不做有損國旗護衛隊的事,時刻謹記自己是一名國旗護衛隊戰士。

第九條國旗護衛隊隊員在訓練過程中,必須態度認真,積極,訓練刻苦,達到要求的標準。

第十條國旗護衛隊幹部及隊員相互監督,相互團結,相互學習,共同進步,共同發展。

第十一條鼓勵隊員對隊伍建設提出具有創新、獨到的見解,一旦採納給予表彰。

第十二條隊員服役期為兩年,有退隊自由,退隊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班長提交上級領導備案。中途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退出,退出者將永不錄用。

第十三條服役期滿,並成功交接,方可退役,同時填寫國旗護衛隊隊員檔案裝入個人檔案。

第三章紀律

第十四條按時升降國旗、校旗,若在執行任務過程中出現嚴重錯誤,將嚴肅處理。

第十五條按時參加隊內活動和會議。參加會議時,手機保持靜音狀態,不能隨便講話,更不許講粗話,不能將零食帶入會議室,否則視其情節給予扣分處理。

第十六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直接開除。

第十七條隊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組織會議共同討論,上報上級管理部門決定,如果涉及問題嚴重影響組織或學院的名譽,造成了負面影響,將給予直接開除處分。隊員一旦受到校級或學院的處分,將直接開除。對於無故違反命令,無故缺勤,無故遲到等紀律性不強的隊員,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屢教不改三次者,直接開除。

第十八條國旗護衛隊員嚴格要求自己,履行隊員義務,積極參加訓練和其他活動。對不符合國旗護衛隊隊員條件的,班長責令期限改正。限期不改者,應勸其退隊,並由班長撰寫《隊員退隊報告》備案

第十九條組織給予隊員的處分秉承實事求是的態度,在處分公布之前必須當面聽取本人的情況說明和申辯。如果本人對處分不服,組織給予解釋說明;對確屬堅持錯誤意見和無理要求的人員,除給予批評教育以外,還應加重處分。

第二十條不能在學校公共場所吸菸、喝酒、要時刻提醒自己是一名國旗護衛隊隊員。

第二十一條訓練及執行任務時統一著裝,鞋襪統一黑色,戴白色乾淨手套,並保持皮鞋的清潔。

第二十二條訓練集執行任務時,不得佩帶任何首飾。男生不許留長鬍須、女生齊耳短髮,不得染髮燙髮,不得留位長指甲及染甲

第二十三條對於以上紀律處分,詳見《大學生國旗護衛隊量化管理辦法》

第四章軍裝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不得將軍裝隨意借給他人,自己應當妥善保管,保持軍裝的乾淨整潔。

第二十五條只有在參加訓練和執行任務時才能著軍裝(特殊情況除外),不能著軍裝在校園裡嬉戲打鬧,逗留,挽手走路。

第二十六條只有在參加訓練和執行任務時才能著軍裝(特殊情況除外),不能著軍裝在校園裡嬉戲打鬧,逗留,挽手走路。

第二十七條著軍裝執行任務或參加活動時,應當保持軍裝的完整、乾淨、整潔。

第五章升降旗制度

第二十八條每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所有隊員必須參加升降旗及訓練,特殊情況需提前請假。另外的時間,單排面升降旗,並妥善保管國旗,周末不升旗。

第二十九條夏季的升旗時間為上午7:00,降旗時間為下午6:30;冬季的升旗時間為上午7:00,降旗時間為下午6:00。升降旗時應提前十分鐘到位。

升降旗制度

一、每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所有隊員必須參加升降旗及訓練,特殊情況需提前請假。另外的時間,單排面升降旗,並妥善保管國旗,周末不升旗。

二、夏季的升旗時間為上午7:00,降旗時間為下午6:30;冬季的升旗時間為上午7:00,降旗時間為下午6:00。升降旗時應提前十分鐘到位。

三、如果遇到惡劣天氣,取消升旗儀式。若已完成升旗儀式應及時將旗降下,並妥善保管。

第六章附則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西華師範大學北湖校區國旗護衛隊所有

西華師範大學北湖校區國旗護衛隊

二零一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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