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涼所遺址

西涼所遺址

西梁所遺址位於溫縣城北2公里處的溫泉鎮西梁所村西北500米處的崗地上。出土的磨光黑陶片上多施方格紋、繩紋等;器形有鼎、鬲、盆等,為龍山文化時期遺物。1963年6月,公布為河南第一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西梁所遺址位於焦作溫縣城北2公里處的溫泉鎮西梁所村西北500米處的崗地上。遺址東西長300米,南北寬250米,總面積約7.5萬平方米。文化層奪取約1--2米。60年代初多次調查並彩集,以後又多次發掘 ,證明該遺址分仰韶文化、龍山文化、二里頭文化、早商文化等類型。大量的紅胎磨光陶片上多施黑褐彩;器形有罐、缽等;紋飾有網狀紋、幾何紋、睫毛紋等,部分上施有白衣,為仰韶文化時期遺物。出土的磨光黑陶片上多施方格紋、繩紋等;器形有鼎、鬲、盆等,為龍山文化時期遺物。出土的黑胎、灰胎陶片上多施繩紋;器形有大口尊等,為二里頭文化類型遺物。另外還發現有早商文化時期的灰胎夾砂陶片。 1963年6月,公布為河南第一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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