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西寧市衛生局是西寧市人民政府主管醫療衛生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主要承擔著全市臨床醫療、疾病預防、衛生監督、婦幼保健、醫學科研、醫療科學和愛國衛生管理職責。市衛生局直屬醫療衛生單位8個。其中,醫療機構5個,預防保健機構2個,衛生監督執法1個。現有在職職工1490名。其中,衛生技術人員1240名,占職工總人數的83.2%。中高級技術職稱602名,占衛生技術人員的48.5%。
近年來,全市衛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衛生廳的領導下,廣大衛生戰線幹部職工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加快衛生事業發展,提高人民民眾健康水平,作為衛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和完善了包括重大傳染病控制、自然災害和群體性傷亡事故的應急救援、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等較為完備的西寧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體系,疾病預防控制能力明顯增強。經過幾年的努力,全市計畫免疫、結核病、肝炎、愛滋病、性病、鼠疫、碘缺乏病等防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婦幼保健、農村衛生工作進一步加強,實現了《西寧市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綱要(2000-2005)》確定的婦幼衛生目標。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在我市三縣全面實施,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城鎮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城鄉衛生資源結構調整取得初步成效,一批規模適度、服務規範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相繼建成,基本形成了較為符合市情、方便社區民眾的社區衛生服務網路體系。同時,依託中英城市社區衛生與貧困救助項目(UHPP),建立並實施了城市貧困人群醫療救助制度,完善貧困人群醫療救助體系,全市5萬餘名貧困人口得到基本醫療救助,為今後探索和建立城市貧困人群醫療救助保障體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深入開展了整頓和規範食品市場、醫療市場專項活動,保障了人民民眾食品和醫療衛生安全。愛國衛生和創建衛生城市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城鄉衛生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居民衛生保健意識不斷增強。建成省級重點學科4個、重點實驗室2個、特色專科8個,市級重點學科12個、特色專科15個。推廣農村中藏醫藥適宜技術16項,承擔各類科研項目46項,獲得省級科技成果三等獎3項,市級科技進步二等獎5項、三等獎9項。“三新”項目356項, 46項新技術、新方法達到省內先進水平。各醫療衛生機構深入開展了“創建百姓放心醫院”、“誠信醫院”、“樹立疾控新形象”、“樹立衛生監督新形象”、行風“萬千百評議”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等活動。通過各類活動的開展,“質量第一,服務至上”的理念進一步深化,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顯著提高。醫學教育、衛生科研事業不斷發展,取得新的成就。幾年來,我市衛生事業總投入達2.1億元,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改擴建面積8000 平方米,配備醫療設備930件(台)。計畫免疫、“四苗”全程免疫接種率和新生兒B肝疫苗接種率分別達到了98.6%、98.48%,較2000年分別上升了0.5%和33%;全市孕產婦住院分娩率由2000年的39.18%;提高到目前的85.51%;孕產婦死亡率由2000年的90.98/十萬,下降到2004年的60.85/十萬;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由2000年的36.69‰,下降到目前的31.08‰;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3歲,較2000年提高3.1歲。
通過全局幹部職工的不懈努力,我市衛生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和進步,為保障全市廣大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特別是在預防和控制“非典”、鼠疫、禽流感等重大傳染病方面經受住了嚴峻的考驗。由於各項衛生工作成績突出,市衛生局近兩年來連續榮獲“全省衛生系統先進集體”、“全省地方衛生事業發展目標責任實施工作先進集體”、“全省衛生信息宣傳工作先進單位”稱號。榮獲衛生部“全國衛生系統行風建設先進集體”、“中國紅十字會先進集體”、西寧市“全市科普冬訓先進集體”、“西寧市安全生產先進單位”、“西寧市民眾體育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和稱號。
“十一五”期間,我市衛生事業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刻,我局衛生工作將繼續堅持可持續發展和科技興醫戰略,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大力發展醫療衛生事業,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為己任,開拓創新,克服困難,埋頭苦幹,不斷開創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新局面,為促進全市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為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構建和諧西寧做出應有的貢獻。
機構職能
(一)組織實施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負責實施。
(二)負責實施區域衛生規劃,統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擬訂農村牧區衛生、婦幼衛生、社區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及服務標準,指導、督查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三)負責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四)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辦法。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組織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
(五)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監督實施醫務人員資格認可和醫療機構從業許可制度,負責對醫療機構實施準入管理。
(六)組織全市重點醫藥衛生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
(七)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分工負責職業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衛生和飲用水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八)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發展民族醫療醫藥事業,監督管理民族醫療、醫藥機構,加強民族醫藥人才培養工作。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辦法,監督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承擔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負責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並進行監督。
(十一)組織指導醫學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多邊、雙邊合作交流和衛生援外工作,組織協調與國內外醫學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三)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衛生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黨務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機要保密、信息宣傳、督查督辦、檔案管理、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及幹部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規劃財務處
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區域衛生規劃和衛生資源配置及評價工作;指導全市衛生規劃與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市級衛生經費,編制年度預決算;分析評價所屬單位經濟運行狀況;負責所屬醫療衛生單位財務、基建項目、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協調完成西寧地區衛生統計信息網路直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醫療衛生服務項目價格和藥品價格的執行情況;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三)疾病預防控制處(西寧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公室)
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及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嚴重危害公眾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健全完善疾病預防體系;開展疾病綜合防治工作;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疾病監測、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管理;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承辦市愛滋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醫政管理處(科技教育外事處)
擬訂全市醫療、科教、人才培養、急救網路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公立醫院改革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工作;擬訂地方性醫療機構的管理規章和醫療服務質量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醫務人員管理的有關政策、規範、標準;負責監管醫院藥事、醫療服務、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臨床用血等有關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技術風險防範管理、評價和監督體系,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組織全市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管理和監督全市社會醫療機構藥品統一配送、採購和使用工作;擬訂全市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規劃、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醫學衛生領域科學技術研究,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組織醫學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五)農村社區衛生和婦幼保健處(西寧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中藏醫管理處)
貫徹落實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政策,擬訂全市農村衛生、婦幼保健和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及建設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社區衛生和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綱要中有關衛生方面的工作;擬訂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中藏醫藥發展規劃,負責管理中藏醫和民族醫的醫療、教學、科研和資源開發,促進中西醫協調發展。
(六)衛生法制與監督處(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處)
組織實施國家相關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開展綜合性醫藥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監督管理公共場所衛生、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依法開展傳染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規範醫療服務市場;負責衛生稽查和全市衛生監督員的培訓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衛生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衛生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
(七)幹部保健處
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幹部醫療保健、健康體檢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幹部健康體檢檔案信息管理;承擔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