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愛國衛生管理辦法

西寧市人民政府令

第11號
《西寧市愛國衛生管理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 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市 長 李津成?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西寧市愛國衛生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愛國衛生工作,保護人民身體健康,提高社會衛生水平,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愛國衛生工作是強化社會衛生意識,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環境質量和生活質量,提高全民衛生素質和健康水平的民眾性衛生活動,實行政府組織、分級負責、部門協調、民眾動手、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方針。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參加愛國衛生運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檢舉、制止違反愛國衛生運動管理的行為。
第四條組織開展愛國衛生工作,是市、區(縣)、鄉(鎮)人民政府的職責。
市、區(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使社會衛生水平與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同步發展。
第五條市、區(縣)、鄉(鎮)和街道的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由有關部門組成,在同級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派出機構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或轄區內的愛國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監督檢查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貫徹實施;
(二)統一規劃、部署和協調本行政區或轄區內愛國衛生工作;
(三)制定愛國衛生工作有關標準和檢查辦法,組織實施愛國衛生監督檢查、考核鑑定以及效果評價;
(四)動員全社會參加愛國衛生活動,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創建衛生城市、城區、鄉(鎮)、街道、居(家)委會、村的活動,負責農村改水、改廁與環境綜合治理、除害防病等工作;
(五)開展社會衛生工作交流、合作和有關科學研究;
(六)承辦其他愛國衛生工作。
第六條各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設立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愛國衛生工作,處理愛國衛生工作日常事務。
各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成員單位應當按照統一規劃和部署,依據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各司其職,做好相關的愛國衛生工作。
各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應當對下一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和同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成員單位,開展的愛國衛生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第七條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部隊或其他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立愛國衛生工作機構或配備專職、兼職工作人員,並在所在地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本系統、本單位的愛國衛生工作。
第八條市、區(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聘任專、兼職愛國衛生監督員。
愛國衛生監督員可以對本行政區內的愛國衛生工作進行監督,對違反愛國衛生運動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愛國衛生監督員實施監督時,應當佩帶標誌、出示證件。
第九條愛國衛生監督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愛國衛生工作;
(二)熟悉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和衛生知識;
(三)遵紀守法,辦事公道;
(四)從事愛國衛生工作一年以上。
第十條每年四月為本市愛國衛生活動月。愛國衛生活動月期間,重點解決社會衛生的突出問題。
每月最後一個星期六為本市愛國衛生活動日,開展全市性衛生義務勞動。
第十一條建設、規划行政部門要把各類衛生基礎設施納入城市和農村建設規劃,有計畫地建設污水、垃圾及其它生活廢棄物的處理設施。
第十二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做好垃圾的收集、清運和處理,保持市容環境整潔。
第十三條園林綠化行政部門應當有計畫地擴大綠地面積,美化環境。
第十四條環境保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環境污染的監測、監督和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環境污染及危害。
第十五條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的監督和監測,防止各種疾病的發生和流行。
第十六條勞動管理行政部門要加強文明生產的管理,促進各企事業單位改善勞動條件和生產環境,保護職工健康,預防職業病的發生。
第十七條文化、新聞、廣播電視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愛國衛生宣傳,進行健康教育。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當開展健康教育工作,宣傳科學衛生保健知識。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計畫開設健康教育課,幼稚園應當對幼兒進行保健常識教育。
第十九條城區應當開展創建衛生城市活動,按照有關標準,健全、落實各項衛生管理制度,提高城市衛生水平。
第二十條縣、鄉(鎮)、村應當開展以普及科學衛生知識,改善農村飲用水衛生條件、修建衛生廁所、整治環境衛生和除害防病為重點的創建衛生鄉(鎮)、衛生村活動。
第二十一條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個體經營者應當按所在區人民政府劃分的責任區實行“門前三包”,負責清掃保潔。
第二十二條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所屬轄區內的單位和居(村)民進行殺滅老鼠、蒼蠅、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的活動,消滅病媒生物的孳生場所,使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國家規定的標準之內。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應當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健全衛生制度,保持本單位內的環境衛生清潔。
第二十四條城市市區內的醫院、影劇院、體育館、機場、車站、會議室等公共場所室內及公共運輸工具內,除指定地點外,禁止吸菸。
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禁止吸菸。
禁止吸菸的場所應當設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第二十五條在愛國衛生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或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六條被授予愛國衛生榮譽稱號的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授予榮譽稱號的機關或上一級機關取消榮譽稱號:
(一)採取不正當手段騙取愛國衛生榮譽稱號的;
(二)衛生質量下降已不符合愛國衛生榮譽稱號標準的。
第二十七條違反愛國衛生運動管理的違法行為的,由各級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成員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罰。
有關部門對違法行為未處罰的,各級愛衛會辦公室和愛國衛生監督員有權督促該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西寧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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