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培養與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

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專業應制定本學科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培養方案。 1、碩博連讀研究生的課程學習由碩士生課程和博士生課程兩部分組成,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 碩博連讀研究生的碩士學位論文和博士學位論文的要求與非連讀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要求相同。

簡介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博士研究生培養制度,拓寬博士生的培養口徑,最佳化培養過程,提高培養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列》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我校在有權授予博士學位的學科、專業實行碩士學位與博士學位連續攻讀(以下簡稱碩博連讀研究生)的研究生培養方式。現對碩博連讀研究生有關培養與管理工作作如下規定。

具體內容

一、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基本做法
被確認以碩博連讀身份入學的研究生,經過一年半至兩年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課程學習後,通過博士生資格考試,方能進入博士生學位論文階段,完成博士生學位論文後可申請博士學位;在完成博士生學位論文工作過程中,可提交一篇碩士生學位論文,通過申請和答辯,符合碩士學位授位條件者,可獲得碩士學位(頒發碩士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也可以不提交碩士生學位論文,而直接提交博士生學位論文,通過申請和答辯,符合博士學位授位條件者可獲得博士學位(直接攻博,頒發博士畢業證書和博士學位證書)。
二、碩博連讀研究生的選拔條件與辦法
1、選拔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錄取為碩博連讀研究生:
( 1)品行優良,身體健康,被免試推薦為碩士生的應屆本科生,通過國家六級英語考試成績優良,且本科主幹課程成績優秀。
( 2)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成績優秀,其中英語、數學成績分別處於本屆碩士研究生前10%以上,且專業課成績優良者。
( 3)當年錄取的研究生中凡成績優良並發表過高水平學術論文、或獲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者。
2、選拔辦法
碩博連讀研究生必須由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專業招收。凡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有關專家推薦及博士導師同意後,由所在學院統一組織的考核小組進行面試和業務素質的考核,由學院分黨委進行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方面的審查,經學院主管領導簽字,報研究生院批准後即可作為碩博連讀研究生進行培養。
研究生院按當年實際招生人數的適當比例,對碩博連讀研究生人數實行總量控制。此項工作於每年 9 月底前完成,入選研究生以碩博連讀研究生身份在博士導師名下開始攻讀學位。
三、學習年限
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四年至六年,其中碩士學位課程必須在一年半內完成,總的課程學習時間不超過兩年。一般不允許因學業原因延長在學時間,否則將終止碩博連讀研究生身份。
四、培養目標
關於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參照本學科、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和《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培養方案
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專業應制定本學科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培養方案。培養方案除課程與學分安排和博士資格認定以外,其他與博士生培養方案的內容和要求基本一致(參見《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規定》)。
培養方案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經學院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後實施。
六、培養計畫
1、招收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博士導師要單獨制定碩博連讀研究生培養計畫,儘可能地按一級學科培養,使其知識結構具有寬廣性,所設課程具有系統性、先進性。碩、博階段的課程避免重複。
2、碩博連讀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根據本學科、專業碩博連讀研究生培養方案的要求,結合本人的特點及研究方向的需要,在入學後的一個月內制定出課程計畫, 經導師簽字,所在學院主管領導批准後,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七、課程學習與學分要求
1、碩博連讀研究生的課程學習由碩士生課程和博士生課程兩部分組成,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碩博連讀研究生課程學習的額定學分為45至50學分,其中相應學科、專業碩士生學位課程18至19學分,博士生學位課程11至15學分,選修課11至21學分。各學院或學科、專業可在此基礎上確定不低於額定學分的要求。
2、碩博連讀研究生必須完成規定的額定學分,且學位課成績加權平均不能低於80分,成績合格後方可申請參加博士生資格考試。
3、碩博連讀研究生碩士階段的政治理論課和一門專業基礎課(數學課)學位學分可直接記入博士生學位課程學分。
八、學位論文
碩博連讀研究生的碩士學位論文和博士學位論文的要求與非連讀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要求相同。
九、博士生資格考試
1、對碩博連讀研究生或直接攻博的研究生,為了保證博士學位的授予質量,在進入博士論文階段前進行一次博士資格考試,目的是為了進行中期篩選,保證博士生的培養質量。
2、博士生資格考試是決定碩博連讀研究生能否進入博士學位論文階段的主要依據,也是對其進行中期篩選的主要手段。博士生資格考試包括綜合考試(筆試)與答辯兩個部分。綜合考試範圍應儘可能覆蓋碩士生學位課與博士生學位課的主幹課程,把多門課程有機地揉合在一起,具有較強的綜合性,考查基礎理論是否紮實寬廣,以及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答辯主要考查對本學科領域的國內外學術動態、主要進展了解的程度,本人綜合素質與潛在的科研能力。將筆試成績與答辯成績綜合定出最後成績(以通過、不通過記載),由考核小組負責人和學院主管領導簽字後,上報研究生院審批、備案。
3、資格考試時間不得遲於第四學期末。博士生資格考試不通過者,允許再有一次博士生資格考試的機會,時間間隔為半年,若仍不能通過,則轉為相應年級碩士生攻讀碩士學位,終止碩博連讀研究生資格。
4、課程學習結束並通過博士資格考試後,進入博士學位論文階段。凡直接攻讀博士學位者,只完成博士學位論文,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後授予博士學位;若不能通過,但達到碩士學位論文要求者授予碩士學位。凡在完成博士學位論文的過程中,提交碩士學位論文者,通過申請、論文答辯、符合碩士學位條件者可獲得碩士學位。
5、博士生資格考試時間安排:每年進行兩次,均安排在每個學期的最後一個月內完成。
6、博士生資格考試應由相應學科、專業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組織成博士生資格考試委員會,一般由 3 至 5名教授組成考試小組,並確定考試小組負責人,該生的博士導師可以參加考試小組,但不能擔任負責人,考試小組中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應為博士導師。
第十條 綜合考試
碩博連讀研究生在取得博士生資格後的半年內進行綜合考試,其考試方式和要求與博士生一樣,具體參見《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博士生綜合考試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 管理與待遇
1、 碩博連讀研究生在被批准後,進入培養的第一階段,第一階段按碩士生管理,享受碩士生待遇; 當博士生資格確認後進入第二階段,第二階段按博士生管理並享受博士生待遇。
2、對經學院審議和研究生院複議,確認不符合博士生資格認定條件,但符合碩士生要求者,可隨同屆碩士生進入學位論文階段,學制和待遇同碩士生;若不符合碩士生要求者,按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3、對已經享受博士生待遇的碩博連讀研究生,若因個人原因(如退學、自費留學、提前工作等)中途要求終止連讀轉為按碩士生培養時,已經享受博士生與碩士生的待遇差額要如數退還後方可辦理手續。
本規定自二 OO 三年九月一日起執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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