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息縣臨河同鄉會

總則

根據形勢發展和現實需要,經徵求意見並參照其他兄弟鄰邦做法,成立西安息縣臨河同鄉會。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第一條 宗旨:擴大交流 聯絡感情 整合資源 凝聚力量 互利互惠 共謀發展
第二條 方針:平等 友愛 自願 民主
第三條 原則:健康 文明 守法 安全
第四條 會 員資格:本同鄉會為民間非正式組織。暫定名為“西安息縣臨河同鄉會”,所有在西安工作和生活的河南省息縣臨河籍人士,凡認可本章程,繳納會費,均可申請成為本會會員。息縣籍其他鄉鎮老鄉,歡迎積極加入,將根據會員發展及結構情況更名為西安息縣同鄉會,並適時調整領導成員。

責任與義務

本會會員人人平等,利益互享,責任均擔。
第五條 團結老鄉,加強老鄉之間的聯絡,建立通訊錄製度,確保聯絡方式通達。
第六條 組織各種活動和興趣組織,豐富業餘生活,為老鄉們展示才華鍛鍊能力儘可能的提供舞台,並進一步增進老鄉之間的交流。
第七條 關愛老鄉,及時了解老鄉狀況,對有困難的老鄉及時幫助解決,對遭受不公平待遇的老鄉,由同鄉會出面進行維權。
第八條 解決老鄉之間存在的爭議,化解老鄉之間存在的矛盾,把同鄉會建成一個其樂融融的大家庭。
第九條 選擇時機,考察確定小型經營項目,以商養會。
第十條 接待來自家鄉的黨政領導及公務性商務活動。

機構設定

本會暫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二至三名及秘書處、網路宣傳處、財務管理三個職能部門。
第十二條 會長:領導本會熱愛西安,遵紀守法;關心愛護全體會員;主持本會大局,負責制定同鄉會的發展規劃,協調各方的資源,促進同鄉會的發展。
第十三條 副會長:協助會長處理會務,策劃組織並確定同鄉會的各項活動,發展新人,補充組織機構,為同鄉會的發展提供建議,為全體老鄉服務。
第十四條 秘書處:執行同鄉會的各項決議,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同鄉會的各項事務和活動。
第十五條 宣傳處:負責同鄉會的對內、對外的宣傳工作,包括網站、QQ群等各種形式的宣傳工作。印製通信錄。
第十六條 財務管理處:負責同鄉會經費收支和管理。

選舉辦法

會長:由由全體老鄉提名推薦產生,任期二至三年;副會長:由會長指定候選人,經全體老鄉投票選舉產生,任期一至二年;各機構負責人員由會長、副會長商定推薦人選,經大多數會員同意舉產生,任期一至二年。
組織活動
第十七條 年會制度:以同鄉會的名義每年發起一次活動,總結年度工作,公布財務帳目,研究發展方向。
第十八條 公務接待 :來自家鄉的黨政領導及公務性商務活動由本會統一出面接待(個人親屬、同學、同事等私人性質的來客,不在此列)。
第十九條 人情禮儀:凡本會會員個人或家庭遇有婚喪嫁娶、喬遷新居等事項本會出面統一張羅(費用另行收取)。
第二十條 信息溝通:有人往返老家,儘量互相通報信息,以便捎乘搭帶,節油省車,利益共享,資源最大化利用。

經費管理

本會活動經費取之於會員,服務於會員。啟動經費待定。以後根據開支情況,商議收取。由財務統一管理使用,並定期公開。
附:同鄉會組織建議名單
會 長:待選
副會長:王 輝 鄒 磊 杜 林
秘書處:楊志剛 易明奎
宣傳處:鄒立高 楊志斌
說明:因為沒有經過選舉產生,本組織結構採用公示方式,在聚會後一月內,發表意見。除對上述人員發表意見外,可以根據各自了解的情況,推薦其他老鄉。本組織最終組織機構名單擇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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