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農業、林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相關產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擬訂全市農業、林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全市糧食、果品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果品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改善;研究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核、申報、審批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和扶貧開發工作。
(四)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工作,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提出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政策和主要農產品進出口建議;負責培育、保妒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指導全市休閒農業發展;負責全市果業工作。
(五)組織、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許可,以及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監督管理責任;監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對農機化作業生產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機械化農業生產,提高農機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六)負責農業信息化體系建設和信息服務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管理、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
(七)負責全市農業科研和農技推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按照分工組織實施農業科研重大項目;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國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九)負責全市農業、林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農業、林業和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農業、林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承擔農業援助項目的監管責任;指導和監督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農業、林業生態建設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負責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發展。
(十二)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起草有關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及實施辦法;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負責監督全市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動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十三)承擔農業、林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林業災情,組織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實施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四)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調查、動態監測、評估和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林業行政處罰和執法稽查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造林綠化工作;擬訂全市造林綠化計畫,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辦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林木種子管理和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濕地保護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合理利用;監督沙化土地合理利用,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審核工作;組織開展重大沙塵暴災害監測,制定沙塵暴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理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物獵捕、馴養繁殖和野生植物採集、培植以及經營利用工作。
(十八)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九)承擔推進全市林業改革和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林區木材加工經營管理,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綜合開發,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
(二十)承擔組織、協調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重大案件。
(二十一)負責審核、指導全市林業系統基礎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負責全市農業、林業資金籌集、管理和監督、使用。
(二十二)管理市畜牧獸醫局、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
(二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姓名:暫缺
職務:黨組書記、主任
分管工作:主持市農林委全面工作。
姓名:蘇新耀
職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工作:負責辦公室、安全生產、計畫財務、農林產業、農業園區、統籌城鄉發展、國有資產管理、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管理、產業生態扶貧、委屬企業管理工作。分管計畫財務處、農村林業改革發展處、產業發展處。協助馮慧武同志分管辦公室。聯繫西安市興農實業公司、西安市綠色食品開發公司、委基建辦、委勞動服務公司。
姓名:張貴生
職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工作:負責機關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組織人事、目標考核、種植業、共青團、工會、婦兒、市農學會工作。分管機關黨委(工會、團委、婦聯)、組織人事處(考評辦)、種植業管理處。聯繫西安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西安市種子管理站、西安市農業信息網路中心。
姓名:趙定安
職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工作:負責森林資源管理、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分管森林資源管理處、森林公安局(市防火辦)、農業綜合開發處。聯繫陝西周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西安市小王澗林場)、西安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西安涇渭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
姓名:於興學
職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管駐委紀檢組。
姓名:周新民
職務:總農藝師
分管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政策法規、農林科教、果業發展、造林綠化、市林學會、市綠委辦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分管行政審批處、科教處、果業處、植樹造林處(市綠委辦)、委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聯繫西安市林業技術推廣中心、西安市果業技術推廣中心、西安市林木種苗工作站。
姓名:楊穩勝
職務:黨組成員、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局局長
分管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調畜產品質量安全)及流通工作,主持市農產品質監局全面工作。分管監管處、檢測處、標準處。聯繫西安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姓名:任穩安
職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工作:負責農業經濟發展、農村綜合改革、農業機械化、老幹部、信訪維穩工作。分管農經處、農機處、離退處、委駐市信訪中心辦公室。聯繫西安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西安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西安市農業培訓中心)、西安市農機監理與推廣總站、西安市農業機械總公司。
姓名:吳鳳祺
職務:市畜牧獸醫局局長
負責畜牧獸醫、定點屠宰和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主持市畜牧獸醫局日常工作。分管畜牧發展處、醫政藥政處、動物防疫處。聯繫西安市畜牧技術推廣中心、西安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西安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西安市奶牛育種中心、西安市畜禽定點屠宰執法稽查隊。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檔案、宣傳、政務公開、信訪維穩、信息網路、計畫生育、接待、外事、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國有資產配置計畫、實物登記管理及後勤服務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負責擬訂有關農業、林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業、林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推進本系統依法行政,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
(四)計畫財務處。
擬訂全市農業、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農業和林業經濟發展有關政策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農林系統基本建設及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相關工作;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政策建議;負責林業資金及市級林業基金管理;指導區縣育林基金管理和使用;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五)科技教育處。
負責農業林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林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組織農民技能培訓工作;負責農業林業新品種保護和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農業、林業教育工作。
(六)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處。
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措施,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工作;指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建設和發展;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和審計;負責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承擔市減輕農民負擔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種植業管理處。
擬訂全市種植業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負責耕地質量管理和發展節水農業的相關工作;發布農情信息,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負責種子(種苗)審批和肥料、農藥登記及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種植業適用先進技術和優良新品種的推廣工作,指導農業植物保護和內檢工作;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承擔以蔬菜為重點的“菜籃子”產品生產的有關工作。
(八)產業發展處。
擬訂全市農業、林業產業政策,指導農業、林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實施農業產業規劃,促進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指導農業、林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林業現代化建設;提出扶持全市農業、林業產業化經營項目、布局和政策建議;協調農業、林業各產業結構調整和綜合平衡;指導農業、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工作;擬訂全市休閒農業發展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休閒農業經營主體培育、規範管理、宣傳推廣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一村一品”發展工作。
(九)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對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管;組織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和教育培訓;指導機械化農業生產、農機化作業質量監督,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
(十)果業處。
擬訂全市果業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果業布局結構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擬訂果業資源、技術、智力和新產品開發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果業發展項目審核和項目資金計畫的管理與監督;協調與管理全市果業生產、加工、貯藏、流通;組織果業科研、技術推廣、信息服務、教育培訓和宣傳促銷;負責全市果樹樹苗、果品生產質量工作。
(十一)扶貧開發處。
編制全市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市扶貧開發工作的各項政策;組織識別扶貧對象,對扶貧對象實施動態管理;負責扶貧開發項目的備案、指導和監督檢查;擬訂全市扶貧移民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組織協調、檢查指導移民搬遷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扶貧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指導行業扶貧工作;協調連片特困地區縣扶貧攻堅規劃的實施和監測工作;組織協調社會扶貧工作;負責省級有關部門在西安市定點扶貧的聯絡工作;負責全市扶貧開發信息宣傳和考核工作;承擔市扶貧開發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綜合開發處。
擬訂全市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村綜合開發項目的評估論證、申報審批、資金籌集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組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效益分析和調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回收有償資金;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檢查、驗收、統計及有關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有關外資項目。
(十三)植樹造林處(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市造林綠化、防沙治沙、森林經營方面的規劃、計畫,制定有關技術操作和管理規程、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全市林木種苗、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和實施各項林業重點工程造林項目,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擬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退耕還林工程及後續產業項目管理;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森林資源管理處。
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信息發布;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和年度採伐計畫,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木材經營加工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負責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及森林資源調查設計單位的資質認定,指導有關基層森林資源管護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監督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林業生物物種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天然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
(十五)農村林業改革發展處。
負責組織全市林業改革和發展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實;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負責指導全市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建設、改革和管理工作。
(十六)離退休人員服務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全市森林火情監測,發布森林火險預報和森林火災信息,協調指導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協調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辦理有關破壞森林資源、濕地、野生動物的刑事案件及市農林委委託的行政案件;指導監督基層單位依法偵破森林刑事、治安案件;負責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直屬機構
西安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西安市農業科學研究所)
西安市畜牧技術推廣中心
西安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西安市動物衛生監督所
西安市農機監理與推廣總站
西安市奶牛育種中心
西安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中心
西安市農業培訓中心
西安市農業信息網路中心
西安市畜禽定點屠宰執法稽查隊
西安市林業技術推廣中心
西安市種子管理站
陝西周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西安涇渭濕地自然保護區
西安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
西安市林木種苗工作站
西安市小王澗國有生態林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