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推進新建住宅全裝修工作實施意見

《西安市推進新建住宅全裝修工作實施意見》是2018年12月28日,由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區域內新建住宅推行全裝修成品交房。

基本信息

政策解釋

《意見》解釋,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含西鹹新區,不含藍田縣、周至縣)新出讓或劃撥土地上,除拆遷安置房以外的住宅建設項目實行全裝修。

藍田縣、周至縣根據實際確定實施全裝修的新建住宅項目範圍,但全裝修總施行比例不低於新建設住宅總面積的50%。此後逐年遞增,2021年後達到100%全裝修建設。

2019年1月1日前已獲得住宅用地的建設項目,可延用原審批規定的建設方式開發,鼓勵開發建設單位對住宅建設項目按全裝修標準進行統一的裝飾裝修。

西安市政府表示,這是為了全面提升西安市住宅建設品質,積極推廣標準化、集成化、模組化的裝修模式,減少資源消耗和二次裝修污染。

全裝修是指新建城鎮住宅中的集合式住宅,在竣工驗收前,套內必須達到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全部鋪裝或粉刷完成,設備管線及開關插座安裝完成,廚房和衛生間的基本設備安裝完成。

為此,西安提出要加強住宅全裝修建設管理,包括加強土地供應源頭引導,加強住宅全裝修建設管理,加強商品住宅銷售管控,等等。

《意見》表示,自2019年1月1日起,相關部門在住宅項目規劃條件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行政許可中應註明為全裝修,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國有土地出讓的,將以全裝修方式進行建設的內容在招標拍賣掛牌公告、檔案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契約中予以載明;對國有土地劃撥的,寫入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中。新建住宅項目開發建設單位應承諾落實全裝修要求。

西安市價格主管部門將會同市房管、西安統計調查隊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穩定住房市場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發〔2017〕51號)規定嚴格管控,開發建設單位應按照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申報制度要求,詳細填報相關價格申報內容,並按照市價格主管部門公示價格“一套一標”,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2017年9月13日發布的西安市政發〔2017〕51號文提出,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在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或現房銷售備案前,開發企業應按照“一房一價”、“明碼標價”的有關要求,先向物價部門進行銷售價格申報。物價部門要會同房管、統計、國土等部門,根據西安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房價漲幅等指標對其售價進行測算,指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嚴控房價出現過快增長。

此外,《意見》提出要鼓勵實施選單式裝修,加大裝配式建築套用水平,由開發建設單位對每個戶型提供3套(含)以上不同標準或風格的裝飾裝修設計方案,並提供可供選擇的符合環保標準的材料設備選單。推薦採購整體廚衛,採用產品和設備管線集成化技術,逐步實現住宅裝修的工業化、裝修部品通用化。

開發建設單位應於開始銷售前在計畫售樓現場或預銷售樓盤內建造驗收合格的交付樣板房,真實反映戶型、結構及尺寸、裝修標準和施工質量。樣板房保留時間自該戶型全裝修住宅集中交付購房者之日起不少於6個月或者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內。

全裝修住宅必須進行分戶驗收,開發建設單位要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組織建設工程驗收。在保證房屋整體質量安全前提下,10層以上(含10層)的全裝修住宅工程項目可允許主體結構分段驗收,驗收合格後進行裝飾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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