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震監測預報系統“十五”建設實施方案

地震監測台站的布設由市地震局根據實際情況統一計畫建設、改造。 已有省級地震監測台的地域,我市不再設站。 (一)市地震監設台站。

基本概況

西安市地震監測預報系統“十五”建設實施方案
(市地震局 2003年4月28日
西安市位於渭河強震帶的南段,地震頻繁。歷史地震和近代地震表明,西安地區有著發生破壞性地震的地震構造和地震背景。1996年國務院已將包括西安在內的關中東部地區列為國家級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因此,加快我市現代化地震監測台網建設,做好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十分重要。
我市原有29個地震監測台站,其中大部分都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以後建立起來的,屬社會台站,觀測人員工資由廠礦企業、學校負擔,運行費及儀器設備的購置和維修費由市地震局負擔,業務歸所在區縣科技局(地震辦)及市地震局指導。我市地震監測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台站布局和測項選擇不盡合理;觀測手段落後,儀器設備陳舊;沒有測震系統;管理體制與市場經濟不相適應。目前,只有16個台站仍維持工作。這種狀況已不能滿足社會對防震減災的需要,改建、新建地震前兆監測預報台站及遙測系統已成為當務之急。
根據《陝西省地震監測預報方案》、《西安市防震減災“十五”計畫》以及市領導要求理順地震監測站管理體制的指示精神,參考兄弟城市成功經驗,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任務

遵照國家“堅持經濟建設同減災工作一起抓,實行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依靠法制和科技,大力加強地震監測預報特別是短期和臨震預報工作,提高大中城市、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尤其是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抗震和應急救助能力,有效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保護人民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防震減災指導思想,建立健全我市的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其中地震監測預報是防震減災工作的基礎和首要環節。我們的任務是:套用高新技術建立現代化地震監測中心、應急指揮中心以及地震監測台站,改造部分已有地震監測台站,實現地震監測預報技術現代化,增強地震信息快速傳輸能力和對破壞性地震的快速反應能力,取得連續、可靠、及時、準確的地震監測資料,提高地震監測預報水平,為我市國民經濟建設可持續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二、原則

(一)與全省地震監測預報方案相一致原則。
我市地震監測預報方案在指導思想、技術要求、發展方向、工作步驟方面應與全省方案相一致。
(二)統一布局、分級管理原則。
地震監測台站的布設由市地震局根據實際情況統一計畫建設、改造。建設好的台站分別由區縣地震主管部門或市地震局管理。
(三)相互補充原則。
已有省級地震監測台的地域,我市不再設站。有些地域需新建監測站的,省地震局和市地震局聯建,或由市地震局獨建,不搞重複建設。
(四)社會辦站,行業指導原則。
根據《陝西省防震減災條例》的規定,“重大建設工程、重要的高層建築和可能誘發地震的大中型水庫,應當設定地震監測台或者強震監測台。監測台由建設單位投資和管理,接受地震工作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市地震主管部門對社會台站建設進行業務和技術指導,建設單位要高度重視,支持並積極組織台站建設。
(五)資料共享原則。
省級地震監測台和市級地震監測站,堅持資料共享原則,互通有無。

三、台站建設模式

關於地震監測台站的建設和管理體制,根據我市實際,主要有四種模式:
(一)站辦合一台站。
根據《陝西省防震減災條例》第十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地震監測台網的現代化建設,更新落後設備,強化監測手段,不斷提高地震監測預報水平”的精神,各區縣應保證地震台站工作人員,確保地震台站信息暢通。各區縣地震機構的設定和人員編制由各區縣政府及機構編制部門研究確定。為了使各台站監測資料具有系統性和可比性,台站儀器由市財政局撥款,市地震局統一配備。土建、運行、日常維護費用、人員費用由區、縣政府財政負擔。這種模式是我市區縣地震監測台站的主要模式。
(二)無人值守台站。
主要指數位化自動傳輸台站。這類台站由市地震局負責建設完畢之後,按台站隸屬關係由同級政府財政負擔運行管理費用。
(三)市建事業台站。
市建事業台站是指市地震應急指揮中心(含市地震監測中心),台站的設備、建設、運行、管理及人員工資由市財政全額撥款,人、財、物及業務歸市地震局管理。市地震應急指揮中心的機構待建成後由編制部門研究明確。
(四)社會台站。
主要指重大工程、高層建築等建設單位建立的地震監測台站和強震監測台。這種台站的建站、儀器、人員工資等費用均由建設單位負責,人、財、物歸其所有,接受市地震局及所在區縣地震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四、台站建設方案

(一)站辦合一台站。
按照《陝西省地震監測預報方案》要求:“在重點監視防禦區,達到平均每縣(區)3-5個地震前兆監測站”。我市每個區縣先建立一個地震監測台站(站辦合一),以後如有條件再行增設。區縣地震監測台站的建設應充分考慮周圍干擾因素,城區主要購設抗電磁干擾強的監測儀器,郊區縣可以配設抗電磁干擾較弱的監測儀器(見表)。市地震局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和科學技術的發展,適時調整所購儀器和設備。
1?城區地震監測站。
包括新城站、碑林站、蓮湖站、雁塔站、未央站。這5個站主要購設監測地下水位、水文地球化學、地溫、氣象三要素、地傾斜等內容的儀器。將華山分廠(77 #信箱)地震監測站改造、擴建後作為未央區站辦合一的監測站,監測、運行、管理歸未央區科技局。
2?郊區縣地震監測站。
包括臨潼站灞橋站閻良站、長安站、周至站、藍田站、戶縣站、高陵站8個地震監測站。這8個監測站除水位、水文地球化學、地溫、氣象三要素、地傾斜之外,如周圍環境許可,還要增加二氧化碳、地電場、地磁場、電磁波、地應力、形變電阻等觀測項目。
高陵縣地震監測站擬由省地震局、市地震局、高陵縣科技局(地震辦)聯建。之後,交高陵縣科技局(地震辦)負責監測、運行、管理。
(二)無人值守台站。
擬在市區及西部周至縣、戶縣,東部臨潼區、閻良區等處新建4個地下水動態監測站。購置水位儀、水溫儀、地溫儀、水汞儀、水氡儀、氣象三要素測定儀等設備。具體站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改造空工院、藍田縣湯峪鎮地震監測站,購設地溫、地電、地磁、二氧化碳等儀器。
(三)市建事業台站。
目前建設市地震監測中心(包括應急指揮中心)一個事業台站。這兩個中心在一起辦公。征地、土建已列入市計委計畫,由市統建辦負責。
地震監測中心是連線各地震前兆監測和測震台站的中心機構,主要負責地震前兆監測資料和測震資料的系統收集、處理及預報分析等方面的工作。設備由兩大部分構成,一是監測中心數據處理系統,二是測震系統(即遙測台網)。同時,擬在臨潼區、周至縣、乾縣、富平縣建立4個無人值守予台,以填補我市無測震技術系統的空白。
應急指揮中心:該中心即信息網路系統,建成成後要達到15分鐘內對震害作用快速評估,震後40分鐘內做好地震救災指揮準備的能力。
我市地震監測站建立成以後,再加與省地震局共享周至縣13井等觀測台資料,可以初步形成地下流體和電磁兩大觀測台網,同時兼顧地應力和巨觀動物場。這樣,能夠基本達到國內同級城市中等水平。
(四)社會台站
目前,經考察適合建設社會台站的只有黑河水庫,擬在水庫大壩附近建一個現代化地震監測台站。李家河水庫列入待建台站。
強震監測台的布設由市地震局適時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確定方案實施。

五、技術要求

(一)充分收集各種資料,認真踏勘、測試,結合映震條件,謹慎確定台站位置。不符合條件要求的地方不建立台站。
(二)選擇地下水動態觀測井要注意井們、深度、封閉性及對地殼應力應變能力等因素,最好通過多井測試之後,對比確定。
(三)具有電磁監測儀器的台站,要遠離大型工、人口密集區以及電廠、高壓供電線路等地帶,排除干擾,保證儀器效能的正常發揮,提高監測資料的可靠性和準確性。
(四)儘量購置最新同類監測儀器,全面實現觀測技術自協化、數位化和標準化,確保資料連續可靠,符合技術遠見范要求,以便觀測資料適時傳輸。

六、完成時限

(一)市地震監設台站。
1. 2003年6月底前,建成一個地下水動態監測站。
2. 2003年年底前完成高陵縣、空工院、藍田縣湯峪鎮地震監測站的改造、建設工作。
3. 完成其餘3個地下水動態監測站的建設工作。
4. 2004年底前,完成雁塔、戶縣等區縣站辦合一台站的改造、建設工作。
5. 完成市地震遙測台網系統的建設工作,並試運行。
(二)市地震監沒中心及應急指揮中心建設。
1. 按照市計投發[2002]113號檔案要求,市地震監測中心工程建設由市統建辦負責。
2. 市統建辦在完成“市地震監測中心”建設任務並交付市地震局使用後,市地震局需在9個月內完成地震前兆監測系統、信息通訊指揮系統等建設整個網路開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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