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簡介
西南石油大學校友總會的建立,加強了廣大校友與學校的聯繫,對學校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目前校友總數十萬餘;校友總會現任會長為西南石油大學校長杜志敏,秘書長廖蘇華;校友總會設辦公室處理校友總會日常工作。
五十餘年來,母校為國家培養了十萬餘畢業生,他們思想素質好,團隊精神強,紮根基層,踏實肯乾,基礎紮實,勇於創新,上手快,後勁足,在各行各業都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湧現出了一大批傑出的科技專家、教授、學者,一大批各級黨政領導幹部,一大批優秀企業家,一大批各條戰線的技術個管理骨幹。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我國三大石油公司擔任副局級以上領導職務的有近200人;2001年至2006年有62人次的校友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表彰;2001年以來有24人次的校友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等表彰;在中石油高級技術專家中我校校友約占三分之一。一批校友奮鬥在人民公僕的崗位上,努力踐行著“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政治理念;眾多的校友民營企業家奮鬥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為繁榮市場經濟作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還有數百校友遍布世界各地,就職於國外著名的石油公司和科研機構。
母校師生員工無不為廣大校友通過自己的辛勤和汗水、艱苦和努力所取得的成績感到歡欣和鼓舞,學長的成長經歷,激勵著在校學子勤奮學習,他們回響黨和國家號召,到基層去,到邊疆區,到艱苦的地方去,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一代代畢業生奔赴祖國大漠邊疆、戈壁荒灘、雪域高原、茫茫海疆。
在過去的一段時間裡校友總會為更加紮實有效的服務廣大校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對母校的校友資源進行了一次詳細的調查;依託《西南石油大學校友通訊》和《西南石油大學校友網》這兩個傳統媒介,逐步加大與廣大校友的聯絡和溝通工作;積極協助、協調解決好事關校友學習、工作、生活的細節問題;積極聯絡校友投身校園文化生活,從而形成了廣大校友心繫母校,以各種形式支持母校發展的良好局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西南石油大學校友總會(The General Alumni Association of South 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簡寫:GAASWPU)
第二條 本會為西南石油大學校友自願聯合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加強校友之間及校友和母校之間的聯繫,激勵校友發揚西南石油大學的優良傳統,為母校的發展,為國家現代化建設和繁榮富強,為祖國統一、振興中華貢獻力量。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會性質:本會是民眾性團體,由西南石油大學海內外校友自願組合而成。
第五條 本會會址:本會設在西南石油大學新都校區導學樓504。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 加強校友間、校友和母校的聯繫和情況交流;
(二) 促進校友為國家建設和母校的發展作貢獻;
(三) 組織校友對在校學生進行各種形式的幫教活動;
(四) 組織校友來校開展各種學術交流活動;
(五) 為校友服務,儘可能解決校友的各種困難;
(六) 組織校友的聯誼活動;
(七) 籌集有關經費;
(八) 編輯、印刷《校友通訊》等內部刊物;
(九) 負責校友網站的建設和維護工作;
(十) 符合本會宗旨的其他各項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屬西南石油大學校友:
(一)凡曾在西南石油大學(包括學校劃轉前的四川石油學院、劃轉以及更名前的西南石油學院、現在的西南石油大學的各種學歷層次)學習過的畢業生、肄業生、進修生、成人教育等其他任何形式學習過的學生、學員。
(二)凡曾在西南石油大學(包括學校劃轉前的四川石油學院、劃轉以及更名前的西南石油學院、現在的西南石油大學)任職任教者,包括兼職教師、名譽教授、客座教授、訪問學者等。
第八條 校友入會程式:凡屬上述西南石油大學校友承認本會章程並自願參加,經與校友總會或當地校友組織取得聯繫登記入會,即為本會會員。
第九條 本會接受團體會員,國內外各地校友組織經與總會聯繫,承認本會章程,均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在本會產生各種機構及領導成員時,有推舉和被推舉權;
(二) 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 批評、監督本會工作,向本會提出建議;
(四) 優先取得本會有關刊物和資料;
(五) 享受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六) 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關心本會與母校的工作,支持和參加本會與母校組織的有關各項活動;
(三)參加和支持對母校開展的對在校大學生的各種幫教活動;
(四) 協助籌集本會經費;
(五)向本會提供有關信息與資料,積極向《校友通訊》投稿;
(六)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修改本會章程;
(二)推舉產生本會理事,組成理事會;
(三)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問題。
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屆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召開。
第十三條 本會理事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的執行機構。其基本職責是:
(一)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提出議案;
(二)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計畫和重大問題,商定下屆理事會改選事宜;
(三)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組織各項活動,對外代表本會。
理事會一般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任,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常務理事會要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 理事會產生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理事會休會期間,由會長主持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職責。
第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推舉會長1人,副會長若干人,推舉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第十六條 本會日常辦事機構是校友總會辦公室,在秘書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其職責:
(一)具體經辦各項事務和完成日常工作;
(二)保持與國內外校友會的聯繫;
(三)協助接待國內外校友的參觀、訪問、講學等事宜;
(四)協助辦好每年的校慶活動;
(五)組織編輯、出版《校友通訊》等刊物、資料。
第五章經費
第十七條 本會經費主要來源:
(一)學校每年撥給一定經費;
(二)海內外校友和有關方面的資助或捐贈。
第十八條 本會經費的主要用途:
(一)組織學術交流、聯誼等活動費用;
(二)編輯出版《校友通訊》等刊物費用;
(三)接待校友費用;
(四)日常辦公費用。
第十九條 本會經費委託西南石油大學財務處代管,按規定財務制度執行,並定期公布收支情況。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條 本會會章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一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原則上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校黨委會審核後生效,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會員代表大會討論,可在理事會通過後上報,並儘快在會員代表大會上宣布。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修改權屬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屬常務理事會。
第二十四條 本會終止,需報會員代表大會討論,超過三分之二的與會會員表決通過後,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