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後的變動
2010年3月,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精神,襄樊市政府對襄樊市糧食局的職能做了以下調整。
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對全市糧食(含食用油,下同)行業發展問題的研究,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落實儲備體系,健全落實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加強對糧食購銷和地方儲備糧管理的指導協調,提高全市糧食供應的保障能力。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備註:襄陽市糧食局在改革後,不再是政府組成部門,雖然機構改革“三定方案”上為做明確說明,但在機構改革動員大會上說明歸口發改委系統,實際上還獨立行使行政職能。
主要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具體落實糧食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擬訂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市糧油流通產業對策、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建議;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省、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貫徹落實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推動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
(二)承擔全市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糧食產銷合作,組織糧食品種、數量的餘缺調劑;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糧食價格管理和調控;擬訂糧食在供求失衡情況下的應急措施,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承擔市級儲備糧油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擬訂全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審批、核查糧食收購資格;負責全市範圍內軍糧供應網點管理和駐軍的軍糧供應工作。
(五)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的政府投資項目,加強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和完善全市糧食流通市場體系。
(六)指導和推進全市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監督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執行;開展糧食流通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擬訂全市糧食產業化發展規劃,提出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糧食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用糧企業執行國家糧食流通政策;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指導全市糧食經營企業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和統計法規,負責審核匯總和上報全市財務報表,組織落實全市財務掛賬處理工作;受市政府委託對局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管。
(九)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建立糧食供需信息網路;依法發布糧食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糧食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政務工作,擬訂局機關工作規則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機要、安全保密、政務值守、信訪、政務信息、宣傳報導、電子政務、會務、督查、建議提案辦理、綜合接待和政務公開工作。
(二)調控科。
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糧食購銷的建議;擬訂市級儲備糧油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輪換意見並組織實施;審批並核查糧食收購資格;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統計、糧食供求平衡調查、市場監測和預警分析工作。
(三)法規監督科。
監督檢查全市糧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儲備糧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對全市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糧食工作重大問題和重要政策、法規的研究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四)財務科。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部門預算、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市糧食企業貫徹國家有關財稅、金融、會計政策;協調落實有關財政補貼政策和糧油收購資金供應;指導糧食財務掛賬管理和消化、以及企業改革有關財務工作。
(五)倉儲科。
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倉儲管理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承擔中央和地方儲備糧承儲資格的申報、認定工作。
(六)產業發展科。
擬訂全市糧油產業發展規劃,推進全市糧油產業化發展;開展科技創新和新技術推廣工作;指導全市糧食國有企業改革工作。
(七)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和檔案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糧食行業的職業教育和培訓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辦事機構設在人事科。
紀檢監察機構 按有關規定設定。
離退休人員工作科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四、人員編制
市糧食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經濟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監察室主任、離退休人員工作科科長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原核定市糧食局機關4名工勤人員事業編制,隨自然減員逐步核銷。
五、其他事項
(一)糧食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負責貫徹執行糧食流通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制定糧食質量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協助有關部門對市場糧油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組織糧食收購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工作,發布糧食質量信息。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局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 | 汪幫國 |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 龔錫強 |
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 | 馬朝江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劉 擘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黃成清 |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 陳鴻燕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黃永輝 |
局下屬單位
襄樊市軍糧供應站 | 法人 | 梅建明 |
樊東國家糧食儲備庫 | 法人 | 雲順忠 |
襄樊市糧油科研所 | 法人 | 陳 敏 |
襄樊市糧食幼稚園 | 法人 | 朱 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