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招商引資和橫向經濟聯合、協作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招商引資工作年度計畫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工作。擬訂全市對外招商引資年度指導目標,並組織考核。負責全市駐外招商站(點)的協調管理。
(三)負責我市在境內外舉辦的招商引資活動的組織實施。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庫,統一發布招商信息,跟蹤重點招商引資項目,會同相關部門服務招商引資工作。
(四)負責協調解決埠外投資項目在落戶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提供後續服務。
(五)負責全市經濟技術協作工作。負責中西部經濟技術協作區常設聯絡處日常工作,負責我市友好城市的聯絡與協調。組織各成員方開展經濟聯合、協作和項目洽談等活動。負責經濟技術協作項目的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招商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監察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辦;負責公文管理和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局網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監督管理,編報預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工會、婦聯、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培訓工作。
(二)投資促進科。
研究國家有關招商引資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市招商引資發展戰略和規劃;分析研究全市招商引資情況和有關動態,提出招商引資建議;擬訂全市對外招商引資年度指導目標和工作計畫;負責全市埠外資金引進工作的指導、督辦、統計、分析並提出考核實施意見;負責管理招商引資項目庫,統一發布招商項目和信息;負責管理客商信息庫;負責招商引資政策的諮詢;負責全市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協定、契約的擬訂;負責研究、制訂全市招商引資調研課題,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駐點招商工作的組織、聯絡、服務、管理。
(三)區域協作科。
重點負責華中地區的招商引資工作,組織開展相應區域的招商活動;負責分析研究華中地區產業轉移動向及趨勢,開展相關調研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拓展華中地區招商渠道,聯繫商(協)會組織;制定全市橫向經濟聯合、協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全市橫向聯合、協作發展動態,組織開展相關重大課題調研;承擔中西部經濟技術協作區常設聯絡處的日常工作,負責經濟技術協作項目的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組織各成員方開展經濟聯合、協作和項目洽談等活動;負責我市的友好城市的聯絡和協調,傳遞各類經濟信息;負責全市經濟技術協作的統計工作。
(四)招商一科。
重點負責華東、華北、東北地區的招商引資工作,組織開展相應區域的招商活動;負責分析研究華東、華北、東北地區產業轉移動向及趨勢,開展相關調研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拓展華東、華北、東北地區招商渠道,聯繫商(協)會組織。
(五)招商二科。
重點負責華南、西南、西北地區的招商引資工作,組織開展相應區域的招商活動;負責分析研究華南、西南、西北地區產業轉移動向及趨勢,開展相關調研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拓展華南、西南、西北地區招商渠道,聯繫商(協)會組織;聯繫華南辦事處。
(六)招商三科。
負責境外招商引資工作,組織開展境外招商活動;負責協調解決境外投資項目在落戶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提供後續服務;負責分析研究國際產業轉移動向及趨勢,開展相關調研並提出我市招商引資工作的對策建議;負責拓展境外招商渠道,聯繫境外商(協)會組織和外事機構;負責管理市政府駐境外機構。
三、人員編制
市招商局機關事業編制為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原核定市招商局機關2名工勤人員事業編制,隨自然減員逐步核銷。
四、其它事項
(一)襄樊市招商局加掛襄樊市人民政府駐華東辦事處牌子,主任由招商局副局長兼任。
(二)襄樊市招商局負責管理襄樊市人民政府駐華南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