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泰安市人。自1990年始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先後曾任新疆兵團農六師新湖一場黨委副書記、新湖總場聯合廠黨委書記、新湖棉紡廠黨委書記;曾榮獲優秀黨務工作者、先進工作者等光榮稱號多次。1998年6月,他調任新湖棉紡廠任廠長兼黨委副書記。這個廠過去由於種種原因已累計虧損1074萬餘元,紡織紗綻數由原來的11000紗綻,降低到5000紗綻,職工工資長期拖欠。他到任後,對幹部、職工中存在的問題大加整頓,學習邯鋼經驗,加強基礎管理,提高工人技術素質,實行車間本票管理制度,狠抓節約利廢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將原每噸紗成本24413元降低到現在的17300元,一年內成本下降29%;除此而外,材料修理、小車費、辦公費、招待費等都有大幅度的下降,貨款回收率也達到117%。他擔任新湖棉紡廠廠長僅一年多的時間,這個廠已出現了生機勃勃地大好景象,產品除新疆區域外,已遠銷到四川、廣東、河北、江蘇、浙江等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