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切係數

裁切係數(Crop factor)是一台相機的畫幅相對於參考畫幅的比率,通常情況下,這一術語適用於數碼單眼相機,與之相對應的是把35mm全畫幅膠片作為基準。

介紹

35 mm膠片的對角線長度與數碼單眼相機感測器的對角線長度之比率是最經常使用的裁切係數。

這一比率也經常被說成焦距倍數(focal length multiplier , "FLM"),因為將鏡頭焦距乘以裁切係數或焦距倍數後會得到與在參考系統中使用同樣(乘係數後)焦距鏡頭相同的視角(field of view, FOV)。畫幅係數(format factor)這個術語也會被用到,它更加中性,同時也更加符合德語辭彙中對應的概念 – Formatfaktor 。

術語裁切係數或焦距倍數是最近幾年才被創造出來的,目的在於試圖幫助使用單眼相機的攝影師們了解他們已有的鏡頭在新出現的感測器尺寸小於35mm畫幅的數碼單眼相機上是如何表現的。以焦距倍數1.5為例,攝影師可能會說一個50mm的鏡頭在他的數碼單眼上的表現好像是一個焦距乘以1.5的鏡頭一樣,他這話的意思是說此時相機獲得的視角和攝影師更加熟知的膠片全畫幅相機上的75mm鏡頭視角一樣。當然,攝影鏡頭的實際焦距是由其光學構造確定的,不會隨著放置在鏡頭後面的感測器幅面而改變。

市面上的大部分數碼單眼(特別是入門級的)採用名義上的APS-C尺寸的感測器,比標準的24x36 mm (35mm)膠片畫幅要小。例如,很多消費級數碼單眼使用尺寸為15x23 mm的感測器。其結果是感測器採集到比35mm畫幅面積小的圖像數據,等效於將24x36 mm膠片全畫幅的邊角裁掉了。由於上述的裁切,有效視角按照係數從較小的感測器尺寸到全畫幅(參考系統)之間成比例地被縮小了。

對於入門級數碼單眼,這個係數是1.5 - 2.0X。例如,一個28mm的鏡頭在全畫幅相機上得到的是一個適度的廣角視角,但是在一個裁切係數為1.6X的相機上,同一個鏡頭產生的圖像的視角和一個大約45mm的鏡頭在全畫幅相機上產生的視角相一致(28X1.6 = 44.8)。當想要獲得廣角時視角變窄是一個劣勢 – 超廣角變成了廣角、廣角變成了“正常(視角)”。然而,當希望得到窄視角的時候,裁切係數又變成了一個優勢。當攝影師用長焦鏡頭拍攝很遠處的物體的時候,裁切使得目標更容易充滿畫面。一隻300mm鏡頭在裁切係數為1.6X的相機上得到的畫面視角,在全畫幅相機上需要裝上480mm的鏡頭才能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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