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據墓志銘等資料記載,袁洪愈“居郡城流化坊”(今蘇州市馬醫科巷),嘉靖二十五年(1546)解元,次年成進士。性耿介,剛而不撓,七十年如一日。曾上疏彈劾嚴嵩,被調任外官。嚴嵩敗,他才逐步遷升至南京禮部尚書、吏部尚書,為官四十餘年,所居不增一椽,出入徒步,死後還是巡撫周孔教捐金以葬。他關心國家安全,屢次諫陳邊防屯田等要事,還提拔了海瑞、王世貞等名宦。謚“安節”,葬於長洲縣東吳鄉蛟龍浦之赭墩,崇祀滄浪亭五百名賢祠。妻申氏,為萬曆年間狀元申時行的姑母。子一鶚,在應天府作一中層官員,竟窮困以死。玄孫袁征,崇禎中拔貢,有聲於復社。明史文載
袁洪愈,字抑之,吳縣人。舉嘉靖二十五年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中書舍人。擢禮科給事中。劾檢討梁紹儒阿附權要,文選郎中白璧招權鬻官,尚書萬鏜、侍郎葛守禮不檢下。詔切責鏜、守禮,下璧詔獄,斥紹儒於外。紹儒,大學士嚴嵩私人也。已,陳邊務數事,詔俱從之。嵩屬吏部尚書吳鵬,出為福建僉事。歷河南參議、山東提學副使、湖廣參政,所在以清節著。嵩敗,召為南京太僕少卿,就遷太常。隆慶五年,以疾歸。萬曆中,起故官,遷南京工部右侍郎,進右都御史,掌南院事,就改禮部尚書。南京御史譚希思疏論中官、外戚,且請循舊制,內閣設絲綸簿,宮門置鐵牌。詔下南京都察院勘訊,將坐以誣罔。洪愈已改官,代者未至,乃具言希思所陳,載王可大《國憲家猷》、薛應旗《憲章錄》二書。帝以所據非頒行制書,謫希思雜職。洪愈尋上疏請禁乾謁,又極諫屯田廢壞之害,乞令商人中鹽,免內地飛挽。皆議行。
萬曆十五年,就改吏部。其冬引年乞休。帝重其清德,加太子少保致仕。洪愈通籍四十餘年,所居不增一椽,出入徒步。卒,年七十四。巡撫周孔教捐金葬之。贈太子太保,謚安節。
子一鶚,以廕,官治中。饘粥不繼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