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Off-Balance-Sheet Financing),簡稱表外融資,賬外融資、資產負債表外籌資、資產負債表以外融資。
(狹義)未滿足資本(融資)租賃全部條件,從而其承諾付款的金額的現值沒有被確認為負債(也沒有確認資產),而且未在資產負債表或附註中得以反映的租賃進行籌資的財務行為。主要在財務和會計領域由專業人員使用的一個術語(見“經營租賃”)。表外融資還被用於某些舉債經營租賃資金的提供人對出租人沒有追索權,只能向承租人要求以租賃資產收回對出租人的貸款(見“舉債經營租賃”)。(W.W.Cooper,Yuiji ijiri:Kohler’s dictionary for accountants,6th edition p.357)
(廣義)表外融資泛指對企業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的一切不納入資產負債表的融資行為。
影響
表外融資的重要手段是設計一些複雜的經濟業務,從而使報表使用者難以判斷這一業務對企業資產或負債的影響。這類複雜業務具有如下幾個特徵:
(1)將某一項目法律上的所有權和享有與此相關的主要惠益及承擔重要風險的能力割裂開來;
(2)一項交易與另外一項或多項交易相互交織,不將它們綜合起來分析,就難以理解該業務的經濟影響;
(3)在交易的條款中含有一項或多項選擇權或條件,又可合理地從這些條款推斷出企業將會行使選擇權或條件將會滿足。遠期契約有時也被用來作為表外融資的手段。商品寄售、售後回租債務保收(factoring of debts)、證券化抵押(securitized mortgages)和貸款轉讓等均可能導致表外融資行為。
從80年代起,在英、美等國家,表外融資協定迅速增長。這種協定具有資產負債表項目的重要特徵,但卻沒有確認一面負債,同時也避免了一項資產的確認。表外融資可可以歸結很多原因,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稅務方面的優惠,也可能是企業不願意反映真實的負債水平。一家企業若負債比率較高,就會引起債權人的關注,若企業同時將等量資產和負債從資產負債表中抵消,就能降低負債比率。另一個從資產負債表中抵消,就能降低負債比率。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企業與現行的債權人訂有必須限制負債水平的協定,表外融資就可作為繞過這一限制的手段。
表外融資行為掩蓋了企業的重要財務信息,很可能誤導信息使用者,因而引起了各國會計準則制訂機構的關注,它們紛紛制訂會計準則,減少表外融資項目,儘可能地將其納入資產負債表。會計準則制訂機構訂為,財務報表應當通過列示濃縮的、排列有序的有關資產、負債和經營業績的信息,有助於作用者了解企業的整體情況。要達到這一目的,財務報表的項目分類和確認必須基於經濟實質重於法律形式這一原則。按其經濟實質處理一項交易,就應當公允地反映複雜業務的經濟影響,為此,要對資產和負債睥確認採取以下兩個步驟:
(1)對該項交易進行分析,是否增加或減少了企業現存的資產或負債,或者增加了以前未曾確認的資產或負債。
(2)上述認定的資產或負債並不一定能納入資產負債表,要按資產或負債的確認標準加以測試,以檢驗它們是否能夠納入資產負債表,或保留在資產負債表上,或從資產負債表中剔除。
值得一提的是,各國對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作了較為嚴格的區分,規定了融資租賃的條件。一項租賃若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就應作為融資租賃處理,在承租方確認為一項資產和相應的負債,以減少表外融資現象。這些條件是以業務的經濟實質為基礎的。此外還規定,資產和負債相互不得抵消。企業還需要對這些複雜的業務進行適當的披露,尤其是已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的在某些方面與普通資產和負債有所不同的項目,以及未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的項目,以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情況。
主要方式
租賃
租賃是一種傳統的表外融資方式。由於租賃分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兩類,其中只有經營租賃被視為一種合理合法的表外融資方式。因此,承租人往往會絞盡腦汁地與出租人締結租賃協定,想方設法地進行規避,使得實質上是融資租賃的契約被視為經營租賃進行會計處理,以獲得表外融資的好處。
合資經營
合資經營是指一個企業持有其他企業相當數量,但未達到控股程度的經營方式,後者被稱為未合併企業。人們通過在未合併企業中安排投資結構,從事表外業務,儘可能地獲得完全控股的好處,而又不至於涉及合併問題,不必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未合併企業的債務。還有一種流行的形式叫特殊目的實體(SPE),即一個企業作為發起人成立一個新企業,後者被稱為特殊目的實體,其經營活動基本上是為了服務於發起人的利益而進行的。通常,SPE的負債相當高,所有者權益儘可能地低,發起人儘管在其中只擁有很小甚至沒有所有者權益,但承擔著所有的風險。安然公司正是利用SPE,在1997~ 2000年累計高估利潤5.91億美元,累計隱瞞負債25.85億美元。
資產證券化
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進而轉換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證券化融資業務通常是對銀行的信貸資產、企業的交易或服務應收款這類金融資產進行證券化的業務。比如,出售有追索權的應收賬款,本質上它是一種以應收賬款為抵押的借款,但在現行會計實務中,企業對售出的應收賬款作為資產轉讓,而不確認負債。證券化作為企業的一種有效的表外融資方式,最近幾年在美國非常流行,並且無論是在證券化的金融資產種類上還是在價值量上都得到了發展。安然公司“盤活”資產的方法之一就是能源商品證券化。
創新金融工具
當前是創新金融工具大爆炸時期,這些金融工具包括掉期、嵌入期權、複合期權、上限期權、下限期權、上下取勝權等。由於環境的急劇變化及其引起的對風險控制的需要、競爭的加劇、分析技術和信息技術的發展,使這一勢頭一直不減,並將持續下去。然而,會計準則的制定並沒有跟上創新金融工具發展的步伐,因此按現行會計準則規定,創新金融工具在財務報表上大都得不到體現,企業通過創新金融工具進行融資所產生的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自然也沒有反映。安然公司在1995年被《財富》雜誌評為“最富創新能力”的公司,它的創新成就主要就是對金融工具的“創造性運用”,如開闢能源商品的期貨、期權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
此外,代銷商品、來料加工、產品籌資協定、應收票據貼現等也是常見的表外融資方式。
融資動因
最佳化企業財務狀況
企業通過表外融資,甚至將表內融資轉移到表外,將最佳化企業的財務狀況,使資產負債表的質量得到明顯改觀。這時,根據資產負債表計算出來的有關財務比率,如負債權益比率將會相對降低,至少從表面上改善了企業的財務狀況,增加了企業的償債能力,使借款人處於有利的地位。更重要的是,這樣做可以防止那些不利於借款人的財務比率出現,從而避免形成其他更為不利的發展趨向,例如信用等級下降、借款成本提高等。當然,更有甚者通過表外融資將財務比率控制在其所期望的範圍內,從而達到粉飾企業財務狀況、籌集所需資金的目的。
擴大企業經營成果
表外融資籌措的資金以及形成的資產並不在資產負債表內直接反映,而其所形成的費用及所取得的經營成果卻在損益表中反映出來,擴大了企業的經營成果。當企業未來投資利潤率高於舉債成本率時,表外融資加大了財務槓桿作用,提高了自有資金利潤率;另外一些反映盈利能力的比率,如總資產利潤率、固定費用利潤率等看起來也更樂觀。不過,也有企業通過“假銷售真借款”的形式進行表外融資,以達到掩蓋虧損、美化企業經營成果的目的。
規避借款契約限制
一方面,借款契約往往對借款人增添債務明確規定種種限制,例如規定不得突破某一負債權益比率。於是,借款人便通過將某些債務置於資產負債表之外,來規避借款契約的限制。另一方面,擬定借款契約的債權人也會越來越精明,他們可能在判斷是否履行了特定的借款契約時,將某些表外債務(如租賃)與資產負債表上的債務同等對待,而這種壓力同時又將進一步催生新的更富於創新精神的表外融資方式。
應付通貨膨脹壓力
在通貨膨脹情況下,歷史成本計量模式很可能造成資產負債表上的許多項目被嚴重低估。當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及相應的資產被嚴重低估時,企業的舉債能力就會大大降低。因此,作為對這類資產被低估價值的抵銷,可通過表外融資,將部分債務置於財務報表之外,以應付通貨膨脹對企業財務狀況和舉債能力造成的壓力。
企業經營者之所以熱衷於表外融資通常來自於以上四個動因。現行會計準則也使得企業表外融資成為可能,如安然公司利用SPE高估利潤、低估負債,就是因為按照美國現行會計慣例,如果非關聯方在一個SPE權益性資本的投資中超過3%,即使該SPE的風險主要由上市公司承擔,上市公司也可以不將該SPE納入合併報表的編制範圍。
反應
對所有者而言,當企業投資收益率高於舉債成本率時,表外融資可以提高企業自有資金利潤率或每股收益,從這點來說,企業所有者可以從企業表外融資中得到利益。然而,表外融資的隱蔽性,可能使所有者無從了解企業實際投資收益率,難以辨清企業經營狀況。由於表外融資對所有者的雙重影響,導致所有者的雙重反應,當所有者能夠明確預見企業未來投資收益率高於舉債成本率時,所有者對表外融資會採取支持態度;反之,則持反對態度。
對企業債權人而言,表外融資帶來的主要是危害。首先,債權人受資本的保護作用降低。表外融資加大了企業實際負債比率,使得企業資本負債比率相對加大,所有者投資對債權人投資的保護作用降低。其次,表內債權人利益受到表外債權人利益的侵害。表外債權人本金受法律保護的程度低、風險大,因而表外債權人往往通過提高資金使用費來補償風險,加大了表內債權人收回本息的風險。因此,債權人對表外融資主要持反對態度。
表外融資對潛在投資者也是不利的。由於表外融資不能提供企業的實際財務狀況,對市場的潛在投資者會產生誤導作用。因此,潛在投資者對表外融資也持反對態度。
運用監管
合理運用表外融資
表外融資所籌集到的資金無需編列在資產負債表中,從而使得企業在獲得借入資金的同時,又保持著會計法規所要求的資產負債率,規避了會計準則及公認會計慣例的限制,向人們展示了較為寬廣的融資渠道。
完善立法監管指導
通過立法,建立對表外融資的有效監管制度,將危害較大的表外融資納入表內管理,限制其發展。監管部門通過引導企業正確採用表外融資,將表外融資限制於降低融資成本、調整資產結構等方面,並與企業的自身承受能力相適應,以真正起到改善企業財務狀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作用。
加強會計準則規範
表外融資自產生以來,方法不斷翻新。然而,會計準則的制定並沒有跟上這一步伐,迄今為止還較少有會計準則涉及對表外融資的會計處理問題,因此,應該加強會計理論的研究工作,加速會計準則的制定工作,並且在對會計要素界定和確認時,儘可能地具體、明確,減少可供選擇的會計處理方法和彈性解釋範圍。會計準則應發揮指導作用,具有超前性。
嚴格財務報表揭示
表外融資作為企業重要的理財活動,所引起的資產和負債雖然不在資產負債表上列示,但根據充分揭示原則,這些融資活動所引起的約定義務和或有負債應該在報表附註中加以說明。嚴格財務報表的揭示,將在很大程度上減少表外融資對報表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的影響,有利於企業不同利益主體對報表的使用。?
表外融資監管政策
近年來商業銀行資金“表外化”趨勢持續加劇,主要表現為銀行表外業務、表外融資“雙膨脹”。為加強監管,今年以來銀監會與央行接連出招,表明銀行資金“表外化”趨勢已引起監管層重視,表外融資已成為金融監管與調控的重點。
今年以來,銀監會連續多次發布通知,對銀行理財業務和票據業務加強監管和加以規範。8月底,央行通知要求將保證金存款納入存款準備金繳存範圍,將納入上繳基數的保證金存款包含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三部分,自9月5日起分批上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