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東縣環保局

副局長:羅欣國 副局長:趙谷生 副局長:張政國

機構簡介

衡東縣環境保護局系環保執法行政單位。成立於1988年初,1993年8月曾與縣城鄉建設委員會合併為建設環境保護局。1995年2月,建設局與環保局分設,恢復成了衡東縣環境保護局。
衡東縣環境保護局是人民政府組成局之一,局機關內設四個股室,下設環境監察大隊和環境監測站兩個二級機構,設有四個鄉鎮環境監察中隊。其中縣環境監測站被評為國家、省級優秀監測站。
自1995年來,連續10年獲全市目標管理優秀獎和被評為全縣雙文明單位。全局幹部職工勵精圖治,意氣風發,正朝著建設山清水秀、縣強民富的新衡東目標邁進。

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規章;參與擬訂衡東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國土開發整治、區域經濟開發、產業發展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
2、擬訂全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負責全縣排放申報登記、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制度的實施。
3、負責全縣水體、大氣、土壤等環境的保護,統一監督管理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噪聲、土壤、有毒化學品及機動車污染防治的實施;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並對核材料的管制實施安全監督;查處環境污染事故和調處重大的環境污染糾紛。
4、組織全縣環境監測工作,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和發展趨勢,提出改善和保護環境的對策與措施;負責審批全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計表;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5、組織指導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保科普知識,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組織環保幹部職工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與人事管理等有關工作。
6、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檢查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旅遊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承辦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等有關工作;負責轄區內資源合理利用、防治農業污染和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統籌規劃並參與管理轄區內的自然保護區,監督鄉鎮企業污染防治工作;參與全縣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7、組織實施全縣環境綜合整治,負責環保目標責任制的執行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定量考核工作。
8、負責全縣環保科技、環保產業、環境統計、環境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環境科技攻關和環保科研成果申報。
9、指導全縣廠礦企業社區的環保業務工作。
10、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長、黨組書記:朱社雲
副局長:羅欣
副局長:趙谷生
副局長:謝玉春
副局長:張政國
紀檢書記:劉靜平
工會主席:吳懷彬
辦公室主任:曹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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