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衡東縣國稅局設於1994年9月正式成立,位於衡東縣城關鎮先鋒路1號。
全局設有10個科室、5個稅務所、擔負著全縣24個鄉鎮、近50個集貿市場、214產企業、2879戶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征管工作任務。
該局建立以來,堅持“內強素質、外樹形象”,致力於兩個文明建設,並因地制宜地實行了征管改革,其“委託徵收、巡迴徵收、定時定點徵收、分階段徵收、集中徵收、與基層政府聯合辦稅”等6種互補的征管模式,連續十年超額完成稅收任務,得到了省、市國稅局及縣委、縣政府的充分肯定。1997年該局被湖南省國家稅務局、衡陽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單位”。1996―1998年,連續三年奪得全市國稅系統“十項工作”綜合評比的桂冠,2001年一2003年連續三年在全國稅系統考核中獲獎。
地址:衡東縣城關鎮先鋒路1號
征管範圍
衡東縣國稅局負責和主管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及國家指定稅種的徵收管理職能。承擔著全縣增值稅、消費稅等主體稅種和中央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金融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徵收任務以及出口退稅的管理任務。具體負責下列各稅的徵收和管理:
1、增值稅;
2、消費稅;
3、進口產品消費稅、增值稅、直接對台貿易調節稅(委託海關代征);
4、中央企業所得稅;
5、中央與地方所屬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所得稅;
6、地方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
7、海洋石油企業所得稅、資源稅;
8、境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
9、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
10、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管理;
11、集貿市場和個體工商戶的增值稅、消費稅;
12、中央稅的補滯罰收入;
13、車輛購置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負責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綜合業務科負責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貫徹實施以及監督、檢查、指導和諮詢答疑;征管崗責體系及制度建設,征管崗責體系考核;征管質量檢查、考核;征管改革的具體組織實施;各類稅收征管軟體推廣、套用的組織和指導(包括征管主體軟體、電子報稅系統、個體定位定稅管理系統等);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與外部門(地稅、工商等)征管業務工作的協調;各項征管表證單書的實物管理;個體、私營稅收征管業務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委託代征的政策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實物管理;稅控裝置推廣、套用工作的指導、管理;納稅評估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有關峰值的確定;稅種登記中稅政業務方面的確認;負責各類減免稅等涉稅事項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牽頭推行“一窗式”管理;涉外企業、出口退稅企業稅收政策管理;組織稅收執法檢查和推行執法責任制,組織實施執法過錯追究;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受理稅務行政複議、稅務行政訴訟、稅務行政賠償等稅收法律事務;組織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負責各類減免稅等涉稅事項的審批、報批以及納稅人資格認定、變更及年審管理(包括一般納稅人、福利、校辦、收購等企業資格的認定、變更、取消及年審以及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及稅前扣除等涉稅事項的審核和審批等);綜合徵管業務調研以及本科室業務數據的採集、審核、管理和監控等項工作。
3、人事教育科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4、監察室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兩權”監督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調查、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
5、計畫統計科負責稅收計畫編制、上報、分配和下達,制定組織收入工作方案,對稅收收入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負責經濟稅源調查、研究、分析及重點稅源監控工作,分析、預測稅收收入情況;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金庫對帳、退庫、退稅管理;負責票證管理;負責納稅人稅種登記有關計征業務方面的確認;負責欠稅公告管理;負責定期分析巨觀稅負,發布行業、地區稅負變化情況,為納稅評估提供參考;負責全局征管數據管理以及本科室業務數據的採集、審核、管理和監控等項工作; 負責財務管理工作。
6、辦稅服務廳負責為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稅種登記,稅務登記證的發放以及工本費的收取;受理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辦理稅款(包括查補稅款)、罰款、滯納金的徵收入庫和退還,將查補稅款入庫情況反饋到稽查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報稅、票表比對和異常情況的處理(包括移送後台);防偽稅控系統的日常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發售、繳銷、代開和工本費的收取;對辦稅中發現納稅人申報、繳稅、發票等違章行為進行處罰;受理各類待批文書並移送後台相關部門;為納稅人提供優質、規範的納稅服務;辦稅服務廳業務的數據採集、審核、管理和監控。
7、稅源管理科一科負責城關、吳集、大浦、石灘、霞流、栗木、楊林、草市、莫井、高塘、南灣、德圳等12個鄉鎮轄區內一般納稅人企業、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稅收管理工作,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分析稅源變化,進行稅收預測和稅收監控;負責納稅人涉稅事宜調查、報批工作;負責納稅人稅收日常檢查;負責對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負責稅收收入組織和落實;負責稅收催報催繳(不包括稽查查補稅款)和各類涉稅事項催辦工作;負責將日常檢查、納稅評估中發現的納稅人偷、逃、騙稅等違法案件移送處理;負責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
8、稅源管理二科負責新塘、石灣、大橋、三樟、白蓮、珍珠、榮桓、甘溪、高湖、踏莊、蓬源、楊橋等12個鄉鎮轄區內一般納稅人企業、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稅收管理工作,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分析稅源變化,進行稅收預測和稅收監控;負責納稅人涉稅事宜調查、報批工作;負責納稅人稅收日常檢查;負責對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負責稅收收入組織和落實;負責稅收催報催繳(不包括稽查查補稅款)和各類涉稅事項催辦工作;負責將日常檢查、納稅評估中發現的納稅人偷、逃、騙稅等違法案件移送處理;負責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
直屬機構
稽查局。負責制定稽查工作規劃、年度稽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市)所有納稅人的稅務稽查工作,包括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和專案稽查;負責組織實施上級布置的稅收專項檢查和上級轉辦或交辦的稅務違法案件查處工作;負責舉報案件管理和查處;負責稽查查補稅款、滯納金、罰款催繳工作;負責稽查案件的稅務執行和組織聽證工作;負責與公安、法院等有關執法部門的工作聯繫;負責將達到規定標準的涉稅案件提交縣(市)局案件審理委員會審理;負責稽查報表、總結、案例分析的收集、統計和上報;負責金稅工程協查子系統管理和維護;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以及本局數據的採集、審核、管理和監控。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負責擬定本局稅收信息化套用規劃;組織、實施全局稅收信息化建設方案;負責制定各項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考核;負責全局計算機系統運行管理和網路、硬體設備日常維護;負責稅務套用軟體運行管理和日常維護;負責計算機套用安全管理;負責計算機技術培訓和指導;負責金稅工程防偽稅控企業發行和技術管理,稅控裝置技術支持;負責全局數據安全管理與外部有關部門數據信息的歸集、分類、存儲、加工與傳輸等工作。
派駐機構
金堰稅務分局。下設5個徵收組和一個內勤組,具體負責轄區內24個鄉鎮個體工商戶的稅收管理,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分析稅源變化,進行稅收預測和稅收監控;負責納稅人涉稅事項調查、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稅收收入組織和落實;負責稅收催報催繳(不包括稽查查補稅款)和各類涉稅事項催辦工作;負責對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及時糾正納稅人稅收違法違章行為,對經評估確認的偷、逃、騙稅案件進行日常檢查或移送處理;負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評稅、定稅管理、停歇業管理和稅負調整工作;負責個體私營經濟建帳建制管理;負責漏征漏管戶清理;負責稅收日常檢查和納稅人註銷檢查;負責稅收政策宣傳、輔導。5個徵收組轄區範圍具體是:
城關徵收組轄區包括:城關鎮
大浦徵收組轄區包括:大浦、霞流、石灘、德圳、栗木5個鄉鎮。
新塘徵收組轄區包括:新塘、石灣、白蓮、大橋、三樟、珍珠6個鄉鎮。
甘溪徵收組轄區包括:甘溪、楊橋、榮桓、蓬源、踏莊、高湖等6個鄉鎮。
草市徵收組轄區包括:草市、楊林、高塘、南灣、莫井、吳集等6個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