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
1、行政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包括一般性原則和特有原則。
(1)一般性原則
一般性原則是指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在開展行政訴訟、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中都必須遵守的共同性行為準則。
①審判獨立原則;
②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
③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
⑤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兩審終審原則;
⑥人民檢察院有權對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原則。
(2)特有原則
特有原則是行政訴訟特有的不同於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的特殊原則。
①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有審查權原則(即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則);
②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原則;
③訴訟不停止行政執行原則;
④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原則;
⑤司法變更權有限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