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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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原則
行政複議原則是指進行行政複議過程中應遵循的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準則。
主要內容 機構設定 -
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議申請。包括一級複議制度、合議制度、書面審查...
含義 基本制度 行政訴訟區別 法律關係 程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複議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複議辦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這是為了規範海關行政複議,發揮行政複議制度在解決行政爭議、建設法治海關、構建社會主義和...
前言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海關行政複議範圍 第三章 海關行政複議申請 -
稅務行政複議規則
《稅務行政複議規則》於2010年2月10日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1號公布,根據2015年12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稅務行政...
總局令 修改決定 規則 -
信息產業部行政複議實施辦法
(2002年10月21日信息產業部第1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2002年10月22日信息產業部令第25號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信息產業部行政複議實施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經濟行政複議
經濟行政複議是指經濟行政相對人認為經濟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法提出複議審查申請,由法定的行政複議機關對被申請的具體經濟行政行為進行...
具體內容 種類 性質 特徵 基本原則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複議辦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複議辦法》是為了規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複議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以下簡稱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
發布信息 辦法全文 -
山東省行政複議條例
(2003年11月28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09年7月24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
條例內容 修改情況說明 審議結果報告 -
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複議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複議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令 〔2001〕第 4 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中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行政複議範圍 第三章 行政複議機構和管轄 第四章 行政複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