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決算審計

行政事業單位決算審計指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決算進行的審i。審計的主要內容是:(1)審查決算中是2嚴格劃清預算內、外資金及專項資金的收支界限;(2)是否按規定取得各種收入並全部入帳,是否按規定上交財政或經批准沖抵當年經費支出,是否有轉入預算外的情況,預算外收入的來源是否正當,有無將預算外收入混入其他暫存款的情況;(3)支出是否分清資金來源並按規定的範圍、用途和標準開支;有無預算外支出擠入預算內、專項資金用於非指定用途,基本建設支出和行政事業費用相互挪用擠占的情況;列報的各項支出是否真實、正確,銀行支取未報數是否正常、合理,有無以領代報、以撥代支甚至虛報冒領,弄虛作假的情況;(4)是否按規定用途取得專項資金,是否按規定範圍和開支標準專款專用,結報是否真實、正確,有無被挪用、擠占的情況;(5)各種撥、借款項是否結算清楚,各種暫存、暫付款項的發生和處理是否合理,預算撥款結餘是否按規定進行計算和處理;(6)業務周轉金的數額是否按保證業務正常進行所必需的最低占用額進行核定,各種材料、物資的儲備是否超過核定數,有無基本建設或其他支出挪用、擠占的情兄;(7)是否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往來款項的結算是否及時,有無預算存款及其他款混淆,私設“小金庫”的情況;(8)評價破審單位在完成行政事業工作任務的基礎上在保證社會效益的前提下,合理、節約使用預算資金;(9)決算報表的內容是否完整,最送是否及時,決算是否按規定經過審核簽章,評價被審核單位在決算編制和財務收支活動中貫徹財經政策,財政制度和財經法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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