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六部

明朝永樂遷都北京前在北京所置行在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的合稱。十八年(1420)遷都北京後罷。洪熙元年(1425)復置,並將南京官署去掉“南京”二字,北京官署復加“行在”之稱。正統六年(1441),北京諸官署再次去“行在”之稱,南京官署加“南京”二字,遂成定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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