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凝血素酶

蛇毒血凝蛇毒蛇凝血素酶是從巴西矛頭蝮蛇(Brothrops atrox)的毒液中分離、精製而得的一種酶類止血劑,不含神經毒素及其他毒素。蛇凝血素酶具有類凝血酶樣作用,能促進血管破損部位的血小板聚集,並釋放一系列凝血因子及血小板因子3(PF3),使凝血因子Ⅰ降解生成纖維蛋白Ⅰ單體,進而交聯聚合成難溶性纖維蛋白,促使出血部位的血栓形成和止血。

藥品名稱

中文名稱

蛇凝血素酶

英文名稱

Hemocoagulase

別名

巴曲亭;蝮蛇蛇凝血素酶;立血止;立止拉血;立止血;凝血酵素;蛇毒促凝血酶;蛇毒凝血酶;血凝酶;蛇毒蛇凝血素酶;Botropase;Heamocogulase Agkistrodon;Hemocoagulasum;Reptilase

分類

血液系統藥物 > 促凝血藥

劑型

凍乾粉針劑:1KU。

蛇凝血素酶的藥理作用

蛇毒血凝蛇毒蛇凝血素酶是從巴西矛頭蝮蛇(Brothrops atrox)的毒液中分離、精製而得的一種酶類止血劑,不含神經毒素及其他毒素。蛇凝血素酶具有類凝血酶樣作用,能促進血管破損部位的血小板聚集,並釋放一系列凝血因子及血小板因子3(PF3),使凝血因子Ⅰ降解生成纖維蛋白Ⅰ單體,進而交聯聚合成難溶性纖維蛋白,促使出血部位的血栓形成和止血。蛇凝血素酶在完整無損的血管內無促進血小板聚集的作用,也不激活血管內凝血因子ⅩⅢ,因此,它促進的由纖維蛋白Ⅰ單體形成的複合物,易在體內被降解而不致引起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

蛇凝血素酶的藥代動力學

蛇凝血素酶可口服、局部套用,靜脈注射、肌內注射、皮下及腹腔給藥也可吸收。靜脈注射後5~10min起效,止血效應持續24h;肌內或皮下注射後20min起效,藥效持續48h。進入體內的酶被逐步代謝,降解產物隨尿排出體外。

蛇凝血素酶的適應證

內、外、婦產、眼、耳鼻喉、口腔科疾病並發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於預防出血,如手術前用藥,可避免或減少術中、術後出血;用於消化道出血、血友病血腫、血小板減少性疾病伴出血的輔助治療。蛇凝血素酶更適用於傳統止血藥無效的出血患者。

蛇凝血素酶的禁忌證

1.對蛇凝血素酶或同類藥物過敏者。

2.DIC及血液病所致的出血不宜使用。

3.蛇凝血素酶雖無促進血栓形成的報導,為安全起見,有血栓或栓塞史者禁用。

注意事項

1.(1)血栓高危人群(高齡、肥胖、高血脂、心臟病、糖尿病、腫瘤患者)。(2)血管病介入治療、心臟病手術者。(3)術後需較長期制動的手術(如下肢骨、關節手術),易誘發深靜脈血栓。

2.藥物對妊娠的影響:除非緊急情況,孕婦不宜使用蛇凝血素酶。

3.藥物對哺乳的影響:尚不明確。

4.用藥前後及用藥時應當檢查或監測:用藥期間應注意監測患者的出、凝血時間。

5.蛇凝血素酶注射劑每支含1克氏單位(Klobusitzky Unit,KU)的凍乾粉,配備一支溶劑(1ml),溶解後可進一步稀釋。

6.單位換算:1KU相當於0.04NIH凝血酶單位;1KU相當於0.3U的凝血酶;1巴曲酶單位(BU)相當於0.17NIH凝血酶單位。

7.正常人受創傷致動脈及大靜脈破損的噴射性出血時,需進行加壓包紮及手術處理,同時使用蛇凝血素酶以減少出血量。

8.血液中缺乏血小板或某些凝血因子引起病理性出血時,蛇凝血素酶的作用減弱,宜補充血小板或缺乏的凝血因子、或輸注新鮮血液後再用蛇凝血素酶。

9.在原發性纖溶系統亢進(如內分泌腺、癌症手術等)的情況下,宜與抗纖溶酶藥物合用。

10.治療新生兒出血時,宜在補充維生素K後合用蛇凝血素酶。

11.如出現過敏樣反應,可按一般抗過敏處理方法,給予抗組胺藥或(和)糖皮質激素及對症治療。

12.用藥次數視情況而定,一日總量不超過8KU。一般用藥不超過3日。

13.應注意防止用藥過量,否則其止血作用會降低。

14.貯法:避光、冷暗處保存。

蛇凝血素酶的不良反應

1.不良反應發生率較低,偶見過敏樣反應。

2.蛇凝血素酶超常規劑量5倍以上使用時,可引起凝血因子Ⅰ降低、血液粘滯度下降,因此對大劑量治療尚有爭議。

蛇凝血素酶的用法用量

1.(1)口服給藥:一次1~2KU,一日1~2次。(2)靜脈注射:①一般出血:1~2KU。②緊急出血:立即靜脈注射0.25~0.5KU,同時肌內注射1KU。③各類外科手術:手術前晚肌內注射1KU,術前1h肌內注射1KU,術前15min靜脈注射1KU,術後3日一日肌內注射1KU。④咯血:每12小時皮下注射1KU,必要時,開始時再加靜脈注射1KU,最好加入0.9%氯化鈉注射液10ml中混合注射。(3)肌內注射:①一般出血:同靜脈注射項。②緊急出血:同靜脈注射項。③各類外科手術:同靜脈注射項。④異常出血:間隔6h肌內注射1KU,至出血完全停止。(4)皮下注射:①一般出血:同靜脈注射項。②咯血:同靜脈注射項。(5)局部外用:蛇凝血素酶溶液可直接以注射器噴射於血塊清除後的創面局部,並酌情以敷料壓迫(如拔牙、鼻出血等)。

2.兒童常規劑量:口服給藥:0.3~1KU。靜脈注射:一般出血:0.3~0.5KU。肌內注射:同靜脈注射項。皮下注射:同靜脈注射項。局部外用:同成人。

藥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