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出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市政府經濟研究室的職責。
(二)強化服務職能,加強應急、督查、對外聯絡等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三)加強制發和指導、監督市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的印鑑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及文電的處理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五)辦理省人大、省政協和市人大、市政協交辦市政府的有關議案、建議、提案,承擔市政府與市人大、市政協的日常聯繫工作。
(六)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七)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的主要活動安排和市政府值班、市長熱線電話、人民建議徵集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省長熱線交辦事宜的督促辦理。
(八)負責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聯絡處)的工作聯繫,負責友好城市協調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市目標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考核、檢查。
(十)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辦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設13個內設機構:
(一)文電科(保密辦)
負責文電收發、分辦、催辦、審核、校對、印製、歸檔和印鑑管理、保密、機要、檔案等工作;負責指導下級機關公文處理等工作;負責市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印鑑制發和指導、監督工作。
(二)綜合室
負責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的秘書工作;負責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的講話稿的起草和校核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起草市政府各類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市政府黨組會議會務工作;負責《蚌埠政報》編輯、傳送工作。
(三)秘書一室、秘書二室、秘書三室
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的秘書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有關文電的起草和校核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文稿的起草和校核工作;負責承辦和協辦市政府領導同志主持召開會議的會務工作。
(四)信息科
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編髮、分析、上報、辦理工作和政務信息工作網路的指導、協調工作;主辦市政府入口網站,負責市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化及自動化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五)會務科
負責市政府全體人員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長碰頭會、電視電話會議等會務工作;承擔市政府大型會議的準備工作。
(六)政秘科(離退休人員服務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及管理單位的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的考核工作。承辦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會議、秘書長辦公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和辦公室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綜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內部科室協調及機關文明創建、效能建設等工作。
(七)市政府對外聯絡辦公室(行財科)
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和重要接待任務的聯絡工作;負責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聯絡處)的工作聯繫;負責友好城市間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財務管理;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有關行政、後勤服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安全保衛。
(八)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
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負責市政府應急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或直接協調、指導有關應急處置工作,辦理市政府應急管理方面專題文電、會務、調研和督查工作;負責市長熱線電話工作,受理、交辦、轉辦、督辦人民民眾各類訴求、舉報、意見和諮詢等,徵集、辦理人民建議;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政府系統政務值班、應急管理和服務熱線工作。
(九)市政府政務督查和目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全市政務督查工作,督辦市政府重要部署和省、市領導重要批示事項;負責市政府系統目標管理工作,審核目標管理單位年度目標任務,組織實施督查和考核;牽頭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協的議案、建議、提案、審議意見等需要市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負責市政府與市人大、市政協的工作聯繫,負責協調市政府部門與各民主黨派的對口聯繫工作;承辦市政府政務督查和目標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市政府政務督查和目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政務督查科、目標管理科,均為正科級建制。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市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60名。其中: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市政府政務督查和目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名(正縣級,可由市政府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兼任),副主任2名(其中常務副主任1名);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主任1名(高配副縣級),市政府對外聯絡辦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縣級)。科級領導職數2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和領導職數配備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管理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市政府僑務辦公室)。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