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西縣供銷社

(九)負責全縣供銷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供銷系統的職工培訓。 (十三)負責全縣供銷系統的安全保衛和安全統籌工作。

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根據全縣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全縣供銷系統為“三農”服務工作規劃和企業經營管理目標要求。
(三)根據省市供銷社下達的工作計畫,認真組織實施。
(四)發揮聯社作用,有效整合社會力量,使各類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村級經濟服務社(站)等為農服務組織得到較快發展。
(五)負責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為農產品流通和農民生產生活資料供應提供服務。
(六)負責全縣化肥、農藥、煙花爆竹等商品供應,對日用消費品和生產資料實行配送服務,到村屯。
(七)負責對所屬企業和基層供銷社的人員、固定資產、財務收支等進行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全縣供銷系的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工作。
(九)負責全縣供銷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負責全縣供銷系統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一)負責供銷系統企業、基層供銷社財務管理、審計檢查監督。
(十二)負責全縣供銷系統的職工培訓。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十三)負責全縣供銷系統的安全保衛和安全統籌工作。
(十四)承辦市供銷社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黨委辦:
負責組織工作,宣傳、統戰工作。
二、人事勞資科
負責人員調配、職工管理、人員編制、勞動人事工作統計、勞動爭議、職工工資晉級和退休、養老基金收繳管理、基層班子考核、檔案管理與轉遞、人事信訪。
三、合作指導科
各項政策的宣傳落實、基層先優模評選、典型經驗總結與推廣、各項責任制的制定與落實、全縣網點布局設定、各種證照辦理、產、供、銷各項業務的開展、統計工作匯總上報。
四、財會科
全系統財務核算、資產管理、財務指標的上報下達、經費收繳、收支管理。
五、保衛科
全系統安全保衛工作、社會綜合治理工作、法制建設。
六、審計科
負責全系統的審計工作。其中包括:財務審計、統計審計、月審、季審、年審和領導離任審計。
七、經濟發展科
負責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供應、全系統的經濟發展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編制。
八、團委
負責共青團、婦聯工作。
九、秘書科
負責後勤工作、檔案傳遞、材料綜合、機關紀律。
十、微機室:
負責材料列印、檔案收發、文檔管理、信息傳遞、保密管理。
十一、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總會
負責引領和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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