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6年8月——1989年3月,雁北地區王坪煤礦工作;
1989年3月——1992年2月,右玉縣梁家油坊鎮團委書記:
1992年2月——1992年7月,右玉縣委宣傳部工作;
1992年7月——1992年11月,右玉縣丁家窯鄉黨委副書記;
1992年11月——1995年12月,右玉縣丁家窯鄉黨委副書記兼政法書記;
1995年12月——1997年4月,右玉縣委組織部副部長(正科級);
1997年4月——1999年3月,右玉縣梁家油坊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9年3月——2001年1月,右玉縣右玉城鎮黨委書記;
2001年1月——2001年12月,右玉縣右衛鎮黨委書記;
2001年12月——2003年5月,右玉縣新城鎮黨委書記;
2003年5月——2004年12月,右玉縣委常委;
2004年12月——2006年6月,右玉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2006年6月——2008年5月,右玉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黨組副書記;
2008年5月——2008年11月,朔州市建設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2008年11月——2011年4月,朔州市建設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1年4月——2011年5月,應縣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候選人;
2011年5月——2011年6月,應縣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黨組書記;
2011年6月——2012年4月,應縣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黨組書記;
2012年04月——2018年12月,應縣縣委書記;
2018年12月被免職;
中共山西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
人物事件
紀律審查
2019年4月,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朔州市應縣縣委原書記蘭成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蘭成國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違反工作紀律,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應縣發生嚴重統計違紀違法問題失察失責,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蘭成國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終止其中共山西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