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招商服務局

(四)負責新區招商引資項目的統計、分析工作和新區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新區招商協調工作、宣傳工作、信息工作和網路建設。 (七)承擔新區與省市商務工作、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工作對接和開展。

根據甘肅省編制委員會《關於蘭州新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甘機編髮〔2010〕81號)和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蘭辦發〔2011〕9號),設立蘭州新區招商服務局,正縣級建制,為中共蘭州新區工作委員會、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擬訂新區對外開放、經濟技術合作的政策措施,編制新區對外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 負責制定新區招商引資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承辦新區招商引資代表團出訪、聯絡、洽談等有關工作;承擔新區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推介、洽談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有關蘭州新區會展簽約活動的協調組織。
(三)負責協調、指導新區區域內各鄉鎮、產業園區及有關部門(單位)的招商引資工作。
(四)負責新區招商引資項目的統計、分析工作和新區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和管理工作。
(五)承擔新區"蘭洽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組織落實"蘭洽會"籌辦期間新區方面的有關工作。(六)負責新區招商協調工作、宣傳工作、信息工作和網路建設。
(七)承擔新區與省市商務工作、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工作對接和開展。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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