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期規劃,中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2、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因地制宜地研究和制定全縣相應的產業政策,並協調、監督、實施。推進國民經濟信息化,負責經濟信息的收集和匯總,為領導決策和市場經營提供優質信息指導和服務。
3、負責國民經濟的預測、監測和發展趨勢分析研究。
4、負責全縣經濟目標管理組,織牽頭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物價調控工作以及價格執行的監督、檢查。
6、負責編制實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計畫,審批和上報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和其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7、負責全縣第三產業的開發、引導和協調服務工作。
8、負責制定全縣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協調解決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9、負責編制實施全縣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建設項目進行審查、實施和管理。
10、負責計委內部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11、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