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子香烈士

自幼隨父經營雜貨店。1929年2月,在共產黨組織的培養和教育下,秘密加入了中國共產黨。經說服家庭主動將雜貨店全部交給了光山縣弦西區(今新縣卡房)一鄉蘇維埃政府管理。後被選為一鄉蘇維埃政府經濟委員。組織建立了鄉經濟合作社,兼任合作社經理。1930年3月,調任光山縣弦西區蘇維埃政府經濟委員兼區經濟合作社經理。其間,她組織建立了各鄉經濟合作社,完善了各種適應發展蘇區經濟的制度和法規。規定各合作社主要經營人民民眾和紅軍的生活必需品,特別是經營那些被敵人封鎖的物資。負責組織物資的進出口,把蘇區的花生油、桐油等土特產收購起來,轉運出口,換進布匹藍靛等。鼓勵民眾投資,對較大的經濟實體實行民辦公助或股份制,使蘇區經濟得以發展。打破了國民黨的經濟封鎖,加強了貿易,打擊了投擊商,促進了蘇區生產發展和改善了人民民眾的生活。經濟合作社經營的物資價格低廉,很受民眾歡迎。1932年2月,調任羅山縣蘇維埃經濟委員。8月,在寅化店不幸被敵人逮捕。敵人先是以高薪聘用利誘,她怒斥敵人痴心妄想。敵人惱羞成怒,對她施以各種酷刑,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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