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蘋果樹整形修剪的原則、適宜樹形和修剪技術。
本標準適用於山東省各蘋果產地。
2、引用標準
DB/3700 ;B31011蘋果田間結構
DB/3700;B31022蘋果短枝型栽培技術規程
3、整形修剪的原則
3.1因樹修剪,隨枝作形根據品種特性、立地條件、栽培方式以及樹體的生長結果狀況等,選擇適宜樹形,培養豐產樹體結構。
3.2平衡樹勢,從屬分明根據豐產樹體結構的要求,使同類樹的生長勢力大體相同,使各級骨幹枝保持良好的從屬關係。
3.3控制競爭枝,利用輔養枝必須十分重視控制和處理好延長枝附近的競爭枝,幼樹期要注意培養和利用輔養枝。
3.4輕重適度,養、更(新)結合強樹、強枝修剪量宜輕,以疏枝為主,短截為輔;弱樹、弱枝修剪量宜重,以短截為主,疏枝為輔。盛果期宜多去花養枝,與更新復壯修剪結合進行。
4、適宜樹形
4.1主幹疏層形和開心自然形:應符合DB/3700、B31011規定。
4.2小冠疏層形和自由紡錘形:應符合DB/3700、 B31022規定。
5、修剪技術
5.1不同年齡時期的修剪
5.1.1幼樹期修剪
5.1.1.1定乾:根據欲培養樹形的乾高,長留10厘米左右剪定。整形帶內須具有6~8個飽滿芽
5.1.1.2選留主枝:根據枝條的分生情況和欲培養的樹形,選擇著生部位適宜的健壯枝條,培養為主枝。延長枝剪留長度依勢而定,一般為30~50厘米。
5.1.1.3側枝選留:根據欲培養樹形的要求,在主枝上選留著生部位、開張角度適宜的健旺枝條,培養為側枝。
5.1.1.4利用輔養枝:選留、培養在骨幹枝的空間,以輕截或緩放修剪為主,減少側生強分枝,使其單軸延伸。輔養枝直徑不超過骨幹枝直徑的1/2,開張角度比骨幹枝角大或者近於水平。
5.1.1.5修剪量:冬剪,修剪量占全樹總枝量的10%~20%。夏剪。修剪量最多不超過全樹總枝量的30%。
5.1.2初果期修剪
5.1.2.1培養骨幹枝:根據適宜樹形樹體結構的要求,繼續選留、培養好各級骨幹枝。延長枝的剪留長度,稍短於幼樹期。
5.1.2.2調整輔養枝
a.調整原則:臨時性輔養枝為永久性骨於枝讓路。以疏縮為主,逐年完成。
b、開始調整年限:多數品種6~7年生,旺長品種(元帥系等)8~9年生。
C、調整方法:疏除密擠,縮剪交叉,控制長勢,單軸延伸。
5.1.2.3培養結果枝組
a.枝組類型:以中、小型為主,大型為輔。中冠型樹體中,小型枝組宜占枝組總量的60%~70%,中型枝組占20%~30%,大型枝組占10%以下。
b.著生方位
主枝上以背上斜生為主,兩側為輔;側枝上以兩側為主,背上、背下為輔;第1層骨幹枝上的枝組,占全樹枝組總量的70%左右;以上各層骨幹枝上的枝組,占全樹枝組總量30%左右。
C、培養方法
先放後縮:中庸斜生營養枝,先緩放,待前部成花後,再逐步縮剪,促生分枝,培養為結果枝組。適於元帥系、富士系品種。
先截後放:斜生中庸枝條,先短截促生分枝,成花結果,培養為結果枝組。適於國光、金冠、青香蕉等品種。
5.1.2.4樹冠調整
a.平衡樹勢:本著"抑強扶弱,以扶弱為主"的原則,分別處理。
強枝:開角,疏枝,多留花果。
弱枝:輕短截促生分枝,少留花果。
b.控制樹高:達到或超過適宜樹高時,緩放中乾延長枝,或重縮剪在其下適宜分枝上。
5.1.3盛果期修剪
5.1.3.1完成整形:根據適宜樹形樹體結構的要求,培養和配備齊各級骨幹枝。
5.1.3.2調整樹體結構
a.疏密透光:疏除過密大枝,打開葉幕間距,改善冠內通風透光條件。
b.疏外養內:減少樹冠外圍枝數量,促壯內膛枝長勢。
C、落頭"開心":超過樹冠適宜高度時,將中央領導乾回縮在一個著生部位適宜的分枝上。落頭枝開張角度30°左右。
5.1.3.3結果部位過渡由輔養枝結果為主,過渡到以骨幹枝結果為主:重點是培養、維持好骨幹枝上的結果枝組。
5.1.3.4結果枝組修剪
a.維持修剪
中庸偏弱枝條帶頭,單軸延伸生長;"三套枝"修剪:調整結果枝組內各類枝的比例,部分枝條當年結果,緩放部分枝條當年成花,短截部分枝條次年成花。
b.復壯修剪
枝組中留壯枝、壯芽,去弱枝、弱芽;在有生長能力的分枝處縮剪。
5.2不同植株類型的修剪
5.2.1旺樹:輕剪、長放,多留枝、疏旺枝。少採用中、重短截,或不行中、重短截。
5.2.2中庸樹:修剪量中等,枝組有縮有截,促使交替結果。
5.2,3弱枝:修剪量大,採取以短截、縮剪更新骨千枝和枝組為主的修剪方法,注意疏弱、留強。
5.2.4大小年樹
5.2.4.1大年後:冬剪儘量多保留花芽。多短截中、短營養枝,促生分枝,增加枝量,促使次年少成花。
5.2.4.2小年後:冬剪要在留足結果所需花量的前提下,適當剪去部分短枝頂花芽,中、長果枝輕輕截去花芽。適當緩放中、短營養枝,促使次年成花。外圍枝條稍重短截。
5.3修剪技術標準
5.3.1修剪時期
5.3.1.1冬剪:自秋季落葉後到翌春萌芽前進行。冬季"抽乾"嚴重的地區,不宜冬剪。
a.修剪量:幼樹修剪量占總枝量10%~20%,盛果期樹為30%左右。
b.修剪方法:幼樹緩放枝與短截枝的比例,為10:1;宜重剪品種為10:2。結果樹緩放枝與短截枝的比例為10:3,最多不超過10:4。
5.3.1.2夏剪:萌芽後至7月下旬以前進行。
a.修剪量:夏剪枝量占總枝量10%~20%,最多不超過30%。
b.修剪方法:根據修剪目的,可分別採用摘心、扭梢、環剝、環刻、拿枝、疏梢等方法。
5.3.1.3延遲修剪:旺樹、旺枝的冬剪,推遲至萌芽後進行,以頂端新梢長3~5厘米時為宜。
a.修剪量:宜輕剪,修剪量占總枝量的10%~20%。
b.修剪方法:與冬剪相同。
5.3.1.4秋剪:側芽進入夏季休眠後1個月(8月上中旬)為宜。
a.疏梢:疏梢數量不宜過多,以改善冠內光照為度。
b.摘心:摘去梢端長度3~5厘米,最多不超過15厘米。
5.3.2修剪方法
5.3.2.1短截
a.輕剪品種如國光等,內膛枝短截量占10%,最多不超過20%。
b.重剪品種如金冠、青香蕉等,中、重短截的發育枝占20%~30%。
C、盛果期中、重短截量,不超過40%。
d.小年樹中、重短截量,宜為 30%左右。
5.3.2.2疏枝
幼樹疏枝量不超過總枝量5%。
b.盛果期疏枝量壯樹5%~10%,弱樹20%~50%。
5.3.2.3縮剪
a.培養永久性結果枝組時,中、重縮剪枝占10%左右。
b.盛果期緩放2~3年的枝條,輕縮剪枝占30%~50%。弱枝組縮剪量占10%左右。
5.3.2.4緩放
a.幼旺樹:重剪品種中枝緩放量為80%~90%,輕剪品種100%中枝綴放(或輕剪)。
b.大年樹中枝緩放量為50%左右,小年樹占30%左右。
5.3.2.5拉枝
a.骨幹枝:一層主枝開角60°以上,側枝開角70°以上,冠型越小,開角越大,紡錘形可開張至水平。
b.輔養枝:拉至水平或大於 90°。
5.3.2.6環剝
小枝:5月下旬至6月底進行,剝環寬度1~2毫米,以枝粗的1/10為宜。環剝枝數占總枝量的 20%~30%左右,最多不超過 30%。
b.主幹:5月下旬至6月底進行。環剝寬度6~10毫米,並進行適當保護。
5.3.2.7刻傷:萌芽前於芽上或枝上0.3~0.5厘米處,橫向刻成月牙形,深達木質部,長0.8厘米,以鋼鋸刻傷效果好。
5.3.2.8拿枝(捋梢):幼旺樹直立旺長新梢,在7~8月將其角度捋拿壓至水平。
5.3.2.9摘心:
a.摘去新梢端5~10厘米。
b.春季摘心量,不超過新梢總量的5%。
5.4整體與局部的相關修剪
5.4.1正確剪截延長枝
5.4.1.1中庸長枝:在長枝中部外向優質芽處短截,疏除其他競爭枝、過密枝。
5.4.1.2過旺長枝:輕截在秋梢中部外向飽滿芽處,並連環刻芽3~4道促萌,疏去背上長枝,利用傷口削弱枝勢。
5.4.1.3交接樹延長枝:甩放不截,結果後縮頭轉向培養新頭。
5.4.1.4弱枝:截在中部飽滿芽處,在其下留有側枝,但必須枝位錯落,勢差、枝距明顯,避免附近疏枝造傷。
5.4.1.5枝質芽質:選擇枝粗節短,芽體肥大飽滿,方向方位適當,勢力協調的枝芽延伸。
5.4.1.6過強長枝:選壯長枝換留,也可在其下疏枝,削弱枝勢。
5.4.1.7過弱枝:選其下壯中枝不打頭,改變位勢,減少梢頭花果和避免疏枝造傷培養,也可在3~5年生部位選壯枝縮剪更新。
5.4.1.8延長枝截留長度:穩壯大樹在長枝中部飽滿芽處短截;幼、旺樹旺枝在秋梢中部飽滿芽處短截;幼、旺樹過旺枝可暫時緩放不剪,翌年冬季輕回縮在外向短枝外;弱枝壯枝在中下部飽滿芽處重截,弱樹過弱枝縮頭更新。
5.4.1.9調節枝芽方向方法:按枝發展方向方位採用導向拉枝、芽外短截。為開角可採用外下枝、芽及側向枝、芽截縮;為提高枝角或減小平面夾角,可在側上芽。枝及側芽、內側枝處截縮;為平衡枝勢可交錯短截。
5.4.2"亂枝"清理
5.4.2.1"亂枝"指過多大枝、競爭枝、叢生枝、纖細枝以及病蟲枝和無效枝等。清理原則以疏為主,回縮為輔,一次疏枝不要太多,大枝疏除一年不可超過3個。
5.4.2.2大枝的處理:對影響光照、破壞主從關係的大枝,如過渡層枝、魚刺狀的多餘側枝,二層主枝基部的出門側枝等,要及時鋸除,疏除大枝後,儘量多保留小枝,少截少縮,以緩和長勢。
5.4.2.3競爭枝的處理:在梢頭的競爭枝多一次處理,如若量多,可採取疏枝和極重短截方法儘量避免一次疏枝傷口過多。
5.4.2.4臨時枝的處理:嚴格選留角度大、枝質芽質好的軟性枝做臨時枝;臨時枝不要叢生、對生和輪生;要多呈單軸延伸,儘量減少側生分枝;不能影響永久性的生長和光照。凡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臨時枝,均應適當疏除或回縮。
5.4.2.5冠內小枝的處理:冠內枝多紊亂,交叉冗長,強弱不一時,要及時清理。清理的原則是:除強疏細扶弱甩中庸,單軸冗長枝輕度回縮。
a.強旺枝或強旺枝組:疏除強旺直立枝和徒長枝。對骨幹枝中、外部的直立強旺大枝組也應及時疏除。中下部的直立大枝組可回縮改造。
b.纖細枝和無效枝:當冠內枝多紊亂,要及時疏除細嫩毛多的中枝和多年生錐形無效短枝。
C.按枝組緊湊、枝枝見光原則,對冗長單軸多年生枝,選優去劣,適當輕回縮和逐年回縮。
d.疏除密擠的過旺、過弱枝組,避免形成過強中心,逐年達到組勢均衡。
5.4,3優質轉化:指修剪後,保留的枝、芽和再抽生的新枝(芽)比原有的枝、芽質量更好。
5.4.3.7先養後更:枝(芽)能否轉優,主要決定其貯藏養分多少和芽的分化優劣,枝、芽質量差的小枝,貯藏養分少,如短截、回縮,再生枝更弱,短截、回縮越重越弱,枝質、芽質更差。為此,對具有一定營養水平和芽原基礎上的小枝,應立足於先養後更,即先緩放、後輕回縮,使其枝質、芽質轉優。
5.4.3.2疏弱留壯:弱樹、弱枝組上的弱中短枝過多,為使枝質芽質轉優,要疏去弱中短枝,約占總枝量的 30%~ 40%。
5.4.3.3去強扶弱甩中庸:冠內枝組或枝之間有強有弱時,疏掉強枝組和旺長枝,甩放中庸枝,促進弱枝生長。
5.4.3.4截枝不截"芽":弱枝上側芽瘦弱、頂芽質量較好。為使發枝更壯,可回縮至優勢部位的壯枝處,帶頭枝不短截,保持頂芽優勢。
5.4.3.5冗長單軸枝組回縮,冗長單軸枝組,多年不能形成花芽,應適當輕回縮,促使轉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