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詳述
早在2008年初哈爾濱工商局道外分局就接到舉報,稱蘇泊爾生產的部分不鏽鋼鍋具存在質量問題。
2008年12月29日至2009年9月8日期間,該局的執法人員分別對轄區大型商超所銷售的蘇泊爾系列不鏽鋼鍋具進行質量抽檢,在送交相關質檢部門檢驗的37個樣品檢測結果顯示,材質均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據相關人士介紹,國標不鏽鋼產品中鉻和鎳的含量應為18%和8%,而抽查的蘇泊爾不鏽鋼鍋具,鉻和鎳的含量較低,但卻都添加了較大比例的錳。
在隨後3年多的持續調查中,哈爾濱市工商局道外分局經檢一大隊發現,蘇泊爾旗下的200元以下不鏽鋼鍋具多為不合格產品。2011年10月17日相關公開報導顯示,為防止不合格產品在哈爾濱市場上繼續銷售,該市工商局批准執法人員,從10月10日起,對全市“問題”蘇泊爾不鏽鋼產品進行清剿,並勒令強制下架,進行扣押,等待進一步處罰決定。
調查進展
2011年國慶節後,哈爾濱市工商局宣布,將全市的蘇泊爾問題不鏽鋼產品全部強制下架,並稱哈市工商局道外分局從2008年初開始就追蹤檢測,累計81個型號、46個批次的產品檢測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並在轄區內對問題產品強制下架。蘇泊爾則拒不承認哈市工商部門的檢測結論,堅稱自己的產品通過了國家專業機構的檢測。
2011年10月15日,蘇泊爾發公告否認了上述質量問題,稱相關產品經國家相關機構檢驗均為合格。業內人質疑稱,部分炊具企業出現的質量問題的原因,在於原材料價格上漲導致成本的增加後,企業應對壓力採取的手段。蘇泊爾的2011年半年報顯示,該公司的產品開發費用為1335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率不到0.05%。與此同時,公司僅廣告宣傳費這一項就達到5219萬元。
由於對相關檢測結果存有異議,蘇泊爾已經就涉及此次事件的部分產品向哈爾濱工商局道外分局提交了復檢申請。
兩份結論相左的調查報告。
對此,中蘇泊爾10月15日發布公告稱,其所有相關產品均通過國家相關機構檢驗,對於哈爾濱市工商部門檢查涉及的全部產品,公司於2011年9月29日再次送交國家相關機構檢驗,檢測結果均為合格。
公司回應
蘇泊爾公司公共關係負責人張麗萍解釋,炊具的檢測分為兩個部分,一是衛生安全方面,二是材質方面。在涉及不合格產品的衛生安全理化指標上,雙方沒有異議。而在材質方面,由於採用的檢測標準可能不同,對標準的理解差異,所以出現了不合格的現象。
蘇泊爾公司認為,1988年的國家《不鏽鋼食具容器衛生標準》規定:“各種存放食品的容器和食品加工機械應選用奧氏體不鏽鋼(1Cr18Ni9Ti,0Cr19Ni9,1Cr18Ni9)”,括弧中列出的三種牌號的不鏽鋼板材是對“奧氏體不鏽鋼”的舉例說明。此外,根據1992年基於1988年制訂的行業標準中,其中“規定材料應選用1Cr18Ni9Ti、0Cr19Ni9兩種材質或性能不低於這兩種材質的其他牌號”。“蘇泊爾”使用了國家承認標準牌號的奧氏體不鏽鋼,生產的不鏽鋼系列產品在材料認定上就應當被判合格。
爭議所在
衛生部頒布的《不鏽鋼食具容器衛生標準》(以下簡稱“1988標準”)規定,各種存放食品的容器和食品加工機械應選用奧氏體型不鏽鋼。
中國五金製品協會理事長張東立表示,1988年標準已嚴重滯後,因為不鏽鋼材料在過去二十多年裡已經有了很多新突破。因此,衛生部2010年10月公示的國標修訂稿,放寬了材料範圍,不再限定不鏽鋼型號。據悉,中國五金製品協會去年也根據2010年修訂版,對1992行業標準進行了修訂。
中國特鋼協會不鏽鋼分會卻不認同“蘇泊爾問題產品符合新標”之說。該協會認為,蘇泊爾的產品“既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也不符合國際相關標準,是沒有國家標準的材料。”
蘇泊爾問題產品使用的材質是200系列不鏽鋼。據該協會專家稱,根據哈爾濱工商部門發給他們五個蘇泊爾產品使用不鏽鋼材料成分看,它們都不符合1988年標準和1992年標準中關於“材料要求”的規定,“我們國家最新不鏽鋼板材標準GB/T3280-2007中已經取消了200系列不鏽鋼,因此它是沒有國家標準的材料。”同時,“與國際標準比較,蘇泊爾也沒有一個完全符合國際標準的材料。”
蘇泊爾質量門事件發生後,中國五金製品協會已經向衛生部反映,希望衛生部對1988年標準規定的不鏽鋼型號作解釋,並且加快1988年標準修訂版的頒布。
事件平息
2011年11月4日,中國五金製品協會召開媒體通氣會稱,中國五金製品協會請求政府部門對《不鏽鋼食具容器衛生標準》(GB9684—1988)有關條款作出解釋。
衛生部《關於不鏽鋼食具容器適用標準問題的復函》(以下簡稱《復函》)。
中國五金製品協會常務副理事長石僧蘭表示,《復函》中透露,衛生部正在對《不鏽鋼食具容器衛生標準》(GB9684—1988)等標準進行清理完善。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鏽鋼食具容器》將於近期按程式公布。修訂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鏽鋼食具容器》取消了對不鏽鋼具體型號的規定。
已開發國家早就取消了對型號的要求,對材質的要求不限,但產品在使用過程中不能夠析釋出對消費者人身有毒有害的物質,這才是最基本的要求。新標準中以衛生安全理化指標來衡量,取消了對型號的限定,這也是與已開發國家的標準接軌。
社會影響
“蘇泊爾質量門”事件推動了行業對監測標準的發展,消費者對日常用品的健康問題的關注,勢必推動行業標準的發展。協會是該產品的行業組織,是政府和企業的橋樑與紐帶。協會是一個很負責人的協會,高度重視國家利益、企業利益和消費者的利益,一貫要求行業高度重視產品質量,引導行業更加重視產品的質量,不斷推動不鏽鋼炊具產業的健康發展。協會認為各地相關職能部門對企業產品的監督監測是對不鏽鋼炊具行業的促進和推動。瀋陽、黑龍江相關部門的監測報告的理化標準是合格的,消費者對不鏽鋼炊具可安心使用。新標準發布後,行業協會將進一步引導企業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加強行業自律,並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在生產和流通領域對企業執行國家標準情況進行嚴格監督。同時要求全國金屬餐飲及烹飪器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進一步加強產品標準的科學研發力度,跟蹤國際國內相關產品的發展情況,與時俱進,標尺標準的先進性,確保消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