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詳情
供貨商追債揭開學校食堂內幕
2014年,47歲的蘇恆,從2000年開始擔任白馬鎮國中校長,長達13年之久。2013年3月,他被免去白馬鎮國中校長職務,同時被任命為白馬鎮中心學校校長。隨後,白馬鎮國中食堂的供貨商不斷向該學校新任校長梁老師討要貨款,才讓蘇恆露出馬腳。
除了多個供貨商到白馬鎮國中追債,稱學校食堂欠他們貨款外,還有一些老師反映,他們的差旅費一直沒報銷,有一年的中考獎勵也沒兌現。老師和供貨商都說,是“蘇恆把這些錢拿去用了”。
梁校長隨即向北流市教育局匯報了這一情況。2013年9月,北流市教育局派審計股工作人員到白馬鎮國中,針對前幾年該學校食堂的開支問題、學校的公用經費問題進行清算,結果發現學校食堂欠供貨商約50萬元貨款。
很快,北流市檢察院也收到相關舉報。經初步偵查核實,蘇恆從2007年以來多次借用白馬鎮國中食堂的學生一伙食費62萬餘元,用於各種投資經營和個人使用。
一伙食費被校長拿去養情婦
經檢察機關認定,蘇恆借用的62萬餘元中,構成挪用公款罪的數額有46萬餘元,其中有27萬餘元被他匯給了南寧市一家美容美髮店的女老闆李某。
李某是蘇恆的情人。2008年,李某作為“特崗”教師到白馬鎮國中任教,因身材高挑、面容姣好迅速被校長蘇恆看中。事實上,蘇恆早有妻室,直到2013年才離婚。
蘇恆將李某發展為情人的事情,並未能瞞住眾多教師的眼睛。據白馬鎮國中部分教師說,蘇恆拿走學生一伙食費的事情,在學校里也是“公開的秘密”。後來,李某從學校離職了,但相當長一段時間裡,蘇恆還為她發工資,教師工資表上都有她的名字。因為一些老師提意見,李某的名字才從工資表上被拿下。
離職後的李某依舊和蘇恆保持情人關係,2009年她為蘇恒生下一個兒子,又在南寧開了一家美容美髮店。開店之初,蘇恆從學校食堂一伙食費中挪了15萬元給她。2012年2月,李某沒錢發工資,叫蘇恆想想辦法,蘇恆便再次從學生一伙食費中拿走了7萬元。2012年9月,美容美髮店舉步維艱,蘇恆叫李某放心。為此,他親自開車到南寧,將5萬元現金交給李某,而這筆錢也是學生一伙食費。
儘管蘇恆多次“救市”,但2013年9月李某經營的一家總店、一家分店最終還是全部註銷了。
校長的“老闆夢”
在擁有情婦之前,蘇恆還有一個“老闆夢”。不過,這個夢因為違法操作而破碎。
在檢察機關指控蘇恆挪用公款的數額中,有19萬元被他拿去廣州投資。2007年下半年,蘇恆和北流市的一名退休人員歐某,合夥在廣州市白雲區一個村莊租了3.2畝集體土地建廠房出租。但沒多久,房子就被白雲區政府以無證違規建築為由拆除,所投資的約百萬元資金也沒有了。
在這次投資中,蘇恆大約出資50萬元,當時是以他妻子的名字簽訂的租賃契約。
此外,蘇恆還投資興建市場。歐某說,他與別人合夥在白雲區建設茅崗市場,蘇恆也投入了8萬元。
長期缺乏監督導致腐敗
蘇恆擔任白馬鎮國中校長達13年,其中,2004年至2010年還兼任白馬鎮中心學校校長。2013年3月至2014年1月,他又任白馬鎮中心學校校長。可以說,蘇恆長期掌控著白馬鎮各個國小教師提拔、調動的權力,這樣集中的權力也讓蘇恆滋生了腐敗思想。在兼任、獨任中心學校校長期間,他先後向16名教師收取好處費2.9萬餘元。
儘管蘇恆的違法犯罪行為在當地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但卻鮮有教師等知情人公開舉報。他養情人、將手伸向學生一伙食費、搞權錢交易,在坊間傳得沸沸揚揚,卻難以得到有效監督。學校的一些重大事項,本應在學校行政會議上公開討論決定,卻無人敢拿他的事項來討論。比如,他曾借支19萬元一伙食費,沒有經過討論就拿其中10萬元支付作業簿等物品資料費,另外9萬元用於接待上級領導、開會等業務開支。最後,蘇恆拿了19萬元的票據,很順利地入了學校食堂內部賬。
經查明,被蘇恆挪用的一伙食費,大部分已經陸續歸還學校。案發後,蘇恆將挪用未還的8.25萬元退到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