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醫放血療法

藏醫放血療法

放血後,一旦病血流盡,一現好血,即應該停止,勿放血過多。 (三)嚴格掌握放血量,病血放盡出現正常血色,立即停止放血。

藏醫——放血療法

放血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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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藏醫治療學中一種很具特色的治療技術,具有很好的療效。主要適用於體質壯實的熱性病症患者。又稱“針

(圖)放血療法放血療法

刺放血療法”,是用針具或刀具刺破或劃破人體特定的穴位和一定的部位,放出少量血液,以治療疾病的一種方法。 施行放血療法必需嚴格掌握適應症、放血時間、部位、手術過程及放血量等等。

適應症:

放血療法適用於熱性病症及體質壯實的患者。如瘟病、波動熱、擴散傷熱、癤腫、丹毒、黃水病、麻風病、瘡瘍症等等。而有一些病症則不宜用放血療法,如偏寒性病症,象浮腫、胃火不足的胃寒消化不良、隆病及培根病,對於孕婦、虛弱、產後、小兒、七十歲以上老年人等,均為禁忌之列。

放血時機

根據病情和病種的不同,大致可分為早期、中期和晚期這三種不同時機進行治療。凡是熱性病早期,應在熱症才起,熱勢亢盛的時期,及時放血。有些病則在病程的中期,當寒戰才停,身體才感麻重之時,就及時刺血,放出惡血,以免熱性擴散,難以控制。而在血病及赤巴病過程中,病血已散布在脈道之中,或因飲食不當而有餘熱未消,已散布於脈道,雖屬晚期,也可放血治療。
放血時,如流出液色黃而稀,甚或有泡沫、粘液者,均為歹血病血。如果放出的血色鮮紅且較稠者,則顯然不是病血,不能再放。至於放血多少合適,也要根據病情和病人的一般情況而定,一般病人體質較壯實者,可略多放些。放血後,一旦病血流盡,一現好血,即應該停止,勿放血過多。

藏醫放血過程

分為鼓脈、進刀、察血、掌握出血量等步驟。所謂鼓脈法,就是設法使血流旺盛,這需要在放血前三天先服一些藥如三果湯(由訶子。毛訶子、余甘子組成),目的是把病血和好血分開。放血前應溫暖軀體,待血流旺暢時,用扁形細繩綑紮放血以上部位。放血進針的穴位都有固定,要避開要害部位及命脈部位。

(圖)藏醫正在為病人治療藏醫正在為病人治療

【注意事項】


(一)孕婦、產後、12歲以下的兒童、70歲以上的老人禁用此法。
(二)胃火虛衰、嘔吐、泄瀉患者禁用。

(三)嚴格掌握放血量,病血放盡出現正常血色,立即停止放血。

(四)血泡沫上出現覆蓋有紅色血皮者,停止放血。

(五)血色如膿或水樣,適當控制出血量。
(六)術後不宜劇烈活動,並禁酒3天。
(七)如果行血管切開放血,術後應注意傷口縫合包紮,防止感染;針刺放血,術後以棉球在創口輕輕按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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