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傳體歷史及史論著作。六十八卷,明代李贄所作。
作者
李贄(1527—1602年),號卓吾,又號宏浦、溫陵居士,泉州晉江(今屬福建)人。父親李白齋,也許是教書先生。李贄自幼喪母,自幼倔強難化,儒釋道均不信,自稱“見道人則惡,見僧則惡,見道學先生尤惡。”七歲隨父讀書,二十歲離家自謀生活,二十六歲中舉人,此後便不再科考。三十歲被選做河南輝縣教諭,以後做了二十多年小官,歷任南京國子監博士、北京禮部司務、南京刑部員外郎、雲南姚安知府。五十四歲時毅然辭官。做官時,堅持正義,常和長官意見不和,屢遭困厄。他曾自述:“余唯以不受管束之故,受盡磨難。一生坎坷,將大地與墨,難盡寫也!”
辭官後,居住於湖北黃安,與黃安人耿定理共同講學,很是相投。定理之兄定向,是個道學家,維護封建禮法,但是“言不顧行”,李贄很厭惡他,多次寫信譏笑他,措辭尖銳,引起耿定向的憤恨。1584年,定理死,李贄知道黃安不能久留,於第二年移居湖北麻城外三十里龍潭僧舍芝佛院,過著居士的生活,從事學問。1590年,李贄六十三歲,其詩文集《焚書》刻印引起道學家惶恐,其後所寫著作更象狂風一般在麻城傳播開來,從之者幾千、萬人。在遭驅逐時,有朋友勸其到黃安暫避,他回答:“丈夫在世,當自盡理。我自六、七歲喪母,便能自立。……若要我求庇於人,雖死不為也。”封建勢力在恐嚇無效之下拆毀了他的芝佛院。
李贄無處容身,被一位朋友接到通州,距北京僅四十里,封建勢力害怕北京變成第二個麻城,道學家上疏參劾,朝廷隨即下令:“李贄敢倡亂道,惑世誣民,便令廠衛五城嚴拿治罪。”萬曆三十年,李贄已七十六歲高齡,於重病之中被捕入獄。不久,乘獄卒來剃髮時奪刀自刎,奄奄兩日,氣絕身亡。其主要作品除《焚書》外,還有《續焚書》、《明燈道古錄》、《藏書》、《續藏書》等。李贄是中國古代傑出的思想家,中年以後接受王守仁學派和禪學的影響,更富於批判精神。他自居“異端”,反對“有天理,滅人慾”的道學思想,強調人慾的合理性,肯定“好貨”、“好色”是人之常情,認為“穿衣吃飯即是人倫物理”;反對孔子等所謂“聖賢”的盲目學科。
倡導思想
主張獨立思考,不以前人之是非拘囿今人思想;對各種封建道德教條,敢於大膽揭露其荒謬或偏頗,對假道學、偽君子抨擊更是辛辣尖刻,在文學上提倡“童心”和“邇言”,反對思想束縛,強調“自然”和“發憤”,否定一切格套,肯定創製體格,重視戲曲小說。他的思想學說集中代表了明代資本主義萌芽時期在市民階層中產生的新思潮,對封建思想傳統造成強烈衝擊。因此李贄必然受到守舊集團的仇視。《藏書》分為《世紀》和《列傳》兩部分,主要取材於歷代正史,系歷史人物評傳。出版於1599年,李贄當時七十二歲。
圖書內容
《世紀》講述的是朝代的更替以及帝王個人的活動。有些人物雖從未稱帝,但曾號令一方,也列入其中,如陳勝、公孫述等。記敘的順序是根據時代而定,每篇都標有名目以示褒貶。如西楚霸王項籍篇,題為“英雄草創”;王莽篇,題為“篡弒資賊”。《列傳》則把大臣分門別類,各門類中人物依時代先後排列。大的分類有《大臣傳》、《名臣傳》、《儒臣傳》、《武臣傳》、《賊臣傳》、《親臣傳》、《近臣傳》、《外臣傳》八種,每類之下又分若干門。在《藏書》兩部分中,共記載了從戰國到元亡約八百多名歷史人物。
背景
關於寫作《藏書》的背景,李贄曾在《與焦弱侯》中說:“山中寂寞無侶,時時取史冊批閱。……自古至今,多少冤屈,誰與辨雪?故讀史時真如與千萬人作敵對。……今不敢謂此書諸傳皆為妥當,但以其是非堪為當前人出氣而已。”在《藏書世紀列傳總目前論》中,他再申寫作動機,他認為,人人都有不同的是非標準,“人之是非,初無定質。人之是非人也,亦無定論。無定論則此是彼非,並育而不相害。無定論則是此非彼,亦並行而不相悖矣。”
結論
為此,提出疑問“後三代,漢唐宗是也,中間千百餘年而獨無是非者,豈其人無是非哉?”他的結論是“鹹以孔子之是非為是非,故未嘗有是非耳。”為此,李贄宣稱“然則今日之是非,謂予李卓吾一人之是非可也;謂為千萬世大賢大人之公是非,亦可也;謂予顛倒千萬世之是非……亦可也。”千百年來,孔子學說一直是封建道德理論的基石,李贄要不以孔子之是非為是非,這必然在統治階層引起極大震動,故李贄說:“藏書者何,言此書但可自怡,不可示人,故名曰藏書也。”
歷史評論
在《藏書》中,李贄對盲目推崇聖人之言的儒學教條進行抨擊,而對敢於舍孔子之法者大加讚賞。如班固以“是非頗謬於聖人”為依據攻擊司馬遷的《史記》,李贄就在《司馬遷傳》後評論道:“不是非謬於聖人,何足以為遷乎?”“夫按聖人以為是非,則其所言者,乃聖人之言也,非吾心之言也。”在《王通傳》中,駁斥隋代王通主張的周公之禮樂治天下為“一步一趨,舍孔子無足法者。”在《德業儒臣前論》中他還嘲笑宋代理學家妄自尊大,以為孟子以後,道統斷絕,只有他們能夠越千年而接續孟子,而實際上“宋室愈以不竟,奄奄如垂絕之人。”
而在《漢孝宣皇帝紀》中,記載了漢宣帝和身為太子時的元帝之間的一次意見不合。元帝“柔仁好儒。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好以刑名繩天下。”大臣楊惲、蓋寬饒等,坐刺譏辭語而誅。嘗侍燕,從容言曰:‘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李贄對宣帝斷言“俗儒不達時宜”的言論大為讚嘆,稱之為“千古不易之談”,這是與傳統的道學觀念迥異的,是對僵死的、空洞的儒學教條的有力抨擊。
李贄在《藏書》中宣揚了自己的觀念。認為衡量歷史人物的標準應該是這個人的實際成就和才幹,而不是傳統的道德教條,這實際是明代社會功利思想的反映。從新的標準出發,李贄對千百年來的歷史人物重新做了評估和分類。如歷來被認為是“草寇”的陳勝、項羽、公孫述、竇建德、李密等人堂而皇之地列入了《世紀》里,與唐太宗、漢武帝等並列。對他們的評語,也自有不同,如稱譽陳勝“古所未有”、項羽“自是千古英雄”,秦始皇“自是千古一帝”,而漢惠帝僅作附錄,說他“無可紀”等,表現出對傳統學說的否定。李贄還在許多評論中表現了同樣的思想傾向。如《大臣傳》中《容人大臣傳》末評論:“後儒不識好惡之理,一旦操人之國,務擇君子而去小人,以為得好惡之正也。夫天有陰陽,地有柔剛,人有君子,小人何可無也。君子國有才矣,小人獨無才乎?君子固樂於向用矣,彼小人者獨肯甘心老死於黃馘乎?是皆不可以無所而使之有不平之恨也。”
質疑
對歷來即有的“重君子輕小人”的說法提出質疑,認為小人亦有才,社會應該使人能盡其才,找到適合每個人的位置。又如《名臣傳》中《智謀名臣論》說:“士之有智謀者,未必正直;正直者,未必有智謀。世之貴正直久矣,余謂惟智謀之士不用,而後正直之臣見,節義之行始顯耳。節義者,敗亡之徵也,東漢之末事可見已。夫惟國家敗亡,然後正直節義之士收其聲名,以貴於後世,則何益矣?”不僅強調才智的可貴,更把矛頭指向封建道德極為推崇的“正直節義”。認為封建統治階級為了維護既得利益和既定秩序,刻意奴化人性,希望人們拋棄利益的追求,而去完成道德的“善”,包括所謂“正直節義”,“重君子,輕小人”,李贄旗幟鮮明地否定這種說教,認為“是亦不足貴矣。”
李贄學說
的出發點是人,是人的現實的物質生活。在《德業儒臣後論》中說:“人必有私”,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後其心乃見;若無私,則無心矣。如服田者,私其秋之獲,而後治田必力。居家者,私積倉之獲,而後治家必力。為學者,私進取之獲,而後舉業之治也必力。故官人而不私以祿,則雖召之必不來矣;苟無高爵,則雖勸之必不至矣。雖有孔子之聖,苟無寇司之任、相事之攝,必不能一日安身於魯也,決矣。此自然之理,必至之符,非可以架空而臆說也。然則為無私之談者,皆畫餅之談,觀場之見,但令隔壁好聽,不管腳跟虛實,無益於事,只亂聰耳,不足采也。”
明確指出人的行為的根本出發點是追求各種利益,包括物質占有、權力占有、社會地位和名譽方面的滿足。李贄的學說肯定了人們作為個體存在的需要,認為人們可以而且應該憑藉自身能力去獲得他們所渴望得到的利益,這與孔孟之道是對立的,對要求人們放棄自我的要求去追尋所謂道德完善的封建教條產生了極大的衝擊。這不僅僅是李贄一家之言,更是明代現實社會新思潮的代表,它所包含的強烈民主要求,遠比頑固堅持“君子”統治“小人”的封建思想進步,儘管李贄的言論中也有許多謬誤之處,但從其進步的一面來說,確有“顛倒千萬世之是非”的意味,李贄是前所未有的舊意識的叛逆者。
萬曆三十年(1602)即李贄被逮下獄的當年,以及天啟五年(1625),《藏書》二度由朝廷明令搜查燒毀,在清代仍列入《禁毀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