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田

藉田

藉田亦作“籍田”、“耕田”。(1) 周代天子、諸侯徵用民力耕種的公田。周代村社被分割給各級貴族。村社內部的土地被分為公田和份地。公田是公室的田,其收穫物歸該村社所有者天子、諸侯、貴族等采邑主所得。這種公田即藉田。藉田藉助村社民力耕種。(2) 中國古代官田中一種,是天子親耕之地。相傳起源於周天子,每逢春耕前,周天子、諸侯親執耒耜在藉田上三推一撥,稱為“藉禮”。是以農為邦本政策的表現形式。以後歷代相繼,偶然舉行藉禮。至清代,作為一種制度推廣。在首都和各府州縣設定先農壇和藉田,由天子和州縣官分別主持藉禮。藉田仍由民力耕種,天子及州縣官所謂“親耕”僅具形式。

詞語解釋

古代天子、諸侯徵用民力耕種的田。每逢春耕前,天子、諸侯躬耕藉田,以示對農業的重視。藉,通“ 籍 ”。《漢書·文帝紀》:“夫農,天下之本也,其開藉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 三國 魏 曹植 《藉田說》之一:“春耕於藉田,郎中令侍寡人焉。” 宋 蘇軾 《元祐三年春貼子詞·皇帝閣》之四:“蒼龍掛闕農祥正,父老相呼看藉田。”

“藉田”與“籍田”糾錯

皇帝“親耕”的耤田為“一畝三分”

司馬法》云:“成方十里,出革車一乘。”《司馬法》又云:“甸方八里,出長轂一乘。”鄭注《小司徒》云:“若通溝洫之地,則為十里。若除溝洫之地,則為八里。”故云“六十四井出車一乘”。

一成百井,原本可以養三百家,但是這是理論最大值,實際上,因為路網和宅基地的侵占,再加上各種水塘、土山、樹林,《周禮》只要求保證出兵用的最低值64井192家為私田,也就是等級在冊、他人不得侵占的籍田。剩餘不足36井為公田,藉借公眾之力共同耕種,也就是藉田,產出用於救濟貧困孤寡老弱、舉辦祭祀、戰車的維護費用等等。實際上這些土地往往得不到徹底的利用,於是貴族就依靠手裡掌握的戰利品戰俘奴隸的分配權,扣下大部分戰俘奴隸不分配,用來耕種這些公田,而大部分收入都進了貴族自己的腰包。這種奴隸一般可有30戶,再加上替貴族的2位卒長、8位兩司馬耕種他們的那份私田的奴隸,合40戶。

一成16邑,一邑10人,郊人一成出兵160人加貴族家奴10~40人、馬車一乘,是為州兵。遂人不出兵而出馬車一乘,是為野人。合而為,百人配馬車一乘,75人為戰卒(其中甲士三人)、5人為守卒、5~20人為家奴。

籍田是在籍的私田,藉田是藉借眾人之力耕種的公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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