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姓 名:薄紹銓
性 別:男
出生年月:1944年5月
最高職務:河北省滄州市市委書記
中紀委處理情況:開除黨籍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刑 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墮落軌跡
薄紹銓原本是事業心強、廉潔奉公、工作積極且有能力、有水平的好乾部。然而自從當上滄州市主要領導後,他的靈魂深處發生的變化。薄紹銓主管全市的經濟工作,常和外商打交道,也經常來往於世界上各經濟已開發國家。目睹了國外富商、私企老闆的奢華生活,他決定趁自己有權有勢時抓住“機遇”,為自己積累財富。一心想到國外當富豪的薄紹銓,早早就委託一位日本商人擔保,把當時高中尚未畢業的女兒送去日本,就讀於一家有名的私立貴族學校。此後,薄紹銓開始充分“利用”起了自己手中的權力,各種名目的好處費照單全收。
1996年3月,時任滄州市市長的薄紹銓一行數人出國考察,回國途中取道香港,參加河北省組織的招商會。人馬安頓下來,薄紹銓便將其來港的訊息電告香港盛康有限公司董事長叢某(另案處理)。 不大一會兒,叢某驅車趕來。一陣寒暄之後,兩人心照不宣地切入正題,薄紹銓希望“叢老闆到滄州投資,到時我自會給予關照和支持”。說者有心,聽者有意。一語雙關的“關照”和“支持”一出口,叢某不禁暗自竊喜。他藉口去洗手間,一個電話讓手下送來3萬元港幣遞到了薄紹銓手上。薄紹銓一陣驚喜,半推半就地收下了。
事隔兩月,叢某來到滄州,薄主動建議:滄州205國道有段公路,合作投資有一億多元。叢某當即表示:你一定要幫這個忙,我不會讓你白忙活的。薄紹銓點頭稱是,隨後找到市交通實業總公司負責人,把205國道的投資項目明明白白地交到了叢某手裡。然而此時,薄紹銓早就知道,市交通局此前已與北京長城國際經濟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有過接觸,雙方經談判已以1.33億元的投資額達成了合作意向,只待擇日正式簽訂契約。薄紹銓此招一出,把交通局實業總公司的有關計畫全部打亂了。
1996年5月至7月,盛康公司與交通實業總公司就談判投資公路項目一事進行談判,港方報價1.1億元,滄州要價1.4億元。因在資金投入上雙方各執一詞,談判幾乎陷入僵局。
因急於投資獲利,叢某又讓薄紹銓出面打破僵局。薄便對交通局有關領導命令道:“你們一定要配合外商的工作,加快進度,儘快把這個項目談好,找個外商不容易,不要輕易談崩了。”
無奈,交通實業總公司只好放棄了已到手的1.33億元的合作意向,於1996年12月與盛康公司簽訂了投資額為人民幣1.225億元的契約。僅此一項,滄州方面的直接經濟損失就達1000餘萬元。
1998年1月22日晚,又一次來到滄州的叢某為答謝薄紹銓,特意將2成股份送上門,在薄紹銓的暗示下,叢某最終按叢某實際投資額750萬美元的3%給薄紹銓好處費22萬美元。1998年3月16日,薄江受父親之託,專程赴港,取走了叢某用10萬元美元兌換的77.36萬元港幣。同年4月29日,叢某將另外10萬美元也匯入了薄江提供的日本東京的三個銀行賬戶。
犯罪事實
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叢某港幣80.36萬元、美金10萬元。
紀委處理
罷免薄紹銓的河北省人大代表資格。中央紀委決定,開除其黨籍。
法庭審判
2002年8月30日,張家口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薄紹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他人財物總計港幣80.36萬元,美元10萬元,折合人民幣總計168萬餘元。所犯罪行嚴重破壞了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秩序,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依法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