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泰登

蕭泰登生於宋鹹淳丙寅(1266)五月十七日。在弱冠(二十歲)時,經有關部門測試官吏,他被任命為永豐縣丞,後升任湖南道儒學提舉。江西行中書省由於他的名氣又提升為承務郎,改任海北廣東按察司僉事。當時有獠賊侵犯城邑,人們都驚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唯獨蕭泰登奮然說道:“督捕賊寇非我職責,但怎能貪生怕死,退縮不前!”隨即翻身上馬衝出城,將士官員們在他的感召下一起跟從驅殺獠賊。獠賊因而逃竄,城邑得以安寧。經審查本部,他提出:凡與獠賊私自串通,自太守、縣令等地方官以下的人員統統問罪。
蕭泰登又建議減免韶州賦銀的一半,並且對海北多年的積弊全都進行了整治,因而獲得了皇帝的褒揚。
至元三十一(1294)年,他升任奉訓大夫、兵部郎中。奉命出使安南(越南),當時安南已經不再臣服元朝。聽說有詔書和使臣來了,安南國君驚疑摻半,泰登向他們昭示朝廷恩德,要求他們歸還所侵占的邊地二百里,並派使者到朝廷奉表貢獻,以示謝罪。回來述職後,他被任命為連州知州,可還未到任就回家奔喪。喪期過後,他被任命為江西儒學提舉、嶺南廣西道廉訪司僉事。在此當職期間又上奏了切實可行的二十五件事。
柳州左道謀反,叛亂平息後,論死者大概二百多人,泰登省察記錄罪狀後釋放不知情者一百三十七人。他為無辜者辯白昭雪的不計其數,而所罷免的貪官和犯有過錯者大概有二百一十人。
後來,他又升為奉直大夫、南台監察御史。在位期間又提出十條好的建議。大德七年任江浙按察史。大德八年(1304)底不幸卒於驛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