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瓛

官銜:錦衣衛都指揮使洪武年間,毛驤因胡惟庸案牽連入獄。 蔣瓛後掌管錦衣衛,參與審判監獄事務。 《明史》(卷134):“二十六年二月,錦衣衛指揮蔣瓛告玉謀反,下吏鞫訊。

蔣瓛(huán):明朝政治人物,錦衣衛都指揮使。
官銜:錦衣衛都指揮使洪武年間,毛驤因胡惟庸案牽連入獄。蔣瓛後掌管錦衣衛,參與審判監獄事務。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錦衣衛指揮蔣瓛告藍玉謀反,牽連到十三侯、二伯,連坐族誅達一萬五千人,把打天下的將軍幾乎一網打盡,此時又頒布《逆臣錄》,詔示一公、十三侯、二伯。
參考文獻:
《明史》(卷134):“二十六年二月,錦衣衛指揮蔣瓛告玉謀反,下吏鞫訊。獄辭云:“玉同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及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為變,將伺帝出耤田舉事。”獄具,族誅之。列侯以下坐黨夷滅者不可勝數。手詔布告天下,條列爰書為《逆臣錄》。至九月,乃下詔曰:“藍賊為亂,謀泄,族誅者萬五千人。自今胡黨、藍黨概赦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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