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宗漢,生卒年不詳,廣東新會沙堆梅閣鄉人。
1921年繼任加拿大中國國民黨黨部總幹事。
1923年奉召返國,任鶴山縣的縣長。後在廣東省長公署、省民政廳、大本營內政部、國民政府等機關先後任職,1926年由民政廳會計科科長調任新會縣縣長。履任後,刷新縣政,提出整頓學務,嚴格取締私塾,設立縣兵教育所、縣署警督率處等,加強對警、兵的教育和管理。經常下鄉,深入基層,為民眾排憂解難。時值大革命工農運動高潮末期,他執行孫中山“聯俄 、聯共 、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曾支持新會縣農民協會聯合辦事處主任李冠南,妥善處理都會鄉民團與農民自衛軍的糾紛,決定收繳民團的槍枝,由農會接辦民團。廣州國民政府財政部曾派蔣宗漢赴台山縣協同處理潮沙區的姓氏糾紛。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後 ,7月下旬,蔣宗漢辭去新會縣長職務。10月任廣東航政局局長。
1933年任南京國民政府僑務委員會秘書。抗戰前,罹難於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