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與宋美齡結婚

1927年12月1日 蔣介石與宋美齡結婚
1927年12月1日,蔣介石與宋美齡在上海舉行婚禮。
宋美齡,顯赫的宋氏三姐妹之一。祖籍廣東文昌(今屬海南),1899年3月23日生於上海。1910年去美國,後在威斯理女子大學就讀。1920年回國後,參加基督教女子青年活動。後與蔣介石相識。
婚禮分兩次進行:先舉行基督教式的婚禮,後舉行中國式的婚禮。基督教婚禮在宋宅會客廳中舉行,客廳布置華麗。婚禮原請宋家老友、衛理公會教堂牧師江長川主持,但江認為蔣介石不是自由再婚,拒絕主持,乃請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全國協會總幹事余日章主持,而余並非牧師。
下午3時婚禮開始,證婚人余日章,介紹人譚延愷、何香凝、王正廷、李德全,主婚人蔣錫侯夫婦、孔祥熙夫婦。外賓有美國駐上海總領事克銀漢夫婦、美國審判長普台及英軍總司令鄧坎等。蔣介石由劉紀文陪同先進入禮堂,後宋美齡挽著宋子文的手臂,在女嬪相郭主珠等人前導下步入禮堂。蔣先為宋戴戒指,並宣讀誓詞說:“我蔣中正情願遵從上帝的意旨,娶你宋美齡為妻。從今以後,無論安樂患難康健疾病,一切與你相共,我必盡心竭力的愛敬你、保護你,終身不渝。上帝實臨鑒之,這是我誠誠實實的應許你的,如今特將此戒指授予你,以堅此盟。”接著宋美齡宣讀誓詞說:“我宋美齡情願遵守上帝的意旨,嫁你蔣中正,從你為夫。從今以後,無論安樂患難康健疾病,一切與你相共,我必盡心竭力愛敬你、保護你,終身不渝。上帝實臨鑒之。這是誠誠實實應許你的。如今特將此戒指授予你,以堅此盟。”儀式過後,兩人赴戈登路大華飯店出席中式婚禮。
禮堂設在大華飯店跳舞廳,四周綴以鮮花,中間懸掛孫中山遺像,兩旁是國旗、黨旗,參加婚禮的有一千三百多人,憑事先發出的請柬入場,請柬編有號碼,並蓋有宋子文的私章,以防他人混入。出席的有證婚人蔡元培、譚延愷、王正廷、余日章、何香凝、李德全等6人;來賓有汪精衛、吳稚暉、邵力子、陳果夫、褚民誼、纓斌、葉惠鈞等;外賓有日本總領事矢田、正領事清水、美國總領事克銀漢、比利時總領事汪和德、挪威總領事業爾等。賓客由陳希曾、陳立夫等殷勤招待。
下午4時許,蔣介石、宋美齡乘坐7392號花車來到大華飯店,先在花園洋房內休息。4時15分,樂隊奏起了孟德爾頌的結婚進行曲,蔣介石身穿大禮眼,胸懸彩花,由男儐相劉紀文、孔祥熙陪同走出。5分鐘後,宋美齡挽宋子文的手臂走出,前有郭、王、孔、倪4位小姐作女嬪相。宋美齡身穿銀色旗袍,白色喬其紗用一小枝橙黃色的花別著,斜披在身上,頭戴一個用花蕾編成的小花冠,手捧一束粉紅和雪白相間的玫瑰花,10歲的孔二小姐珍妮和少爺孔路易隨在身後司紗。
婚禮由邵力子任司儀。全體向孫中山遺像三鞠躬,由蔡元培宣讀證婚書,文稱:“蓋聞寶樹延輝,異彩耀玉台之鏡,早梅布馥,華楣迓翟?之車。兩姓聯歡,一堂結約。茲者蔣中正先生與宋美齡女士,舉行結婚禮於春江大華禮堂,良辰吉日,六禮告成,瑟好琴耽,雙心默契。所願宗熙三徑,論協十篇。喜今茲約指鈴章,用證鴛鴦之牒。卜他日齊眉益算覃敷鸞鳳之祥。元培等忝作證人,樂觀嘉禮,爰綴吉語,藉貢歡忱,是為證。”接著由證婚人、主婚人、結婚人依次用章,再新郎新娘相對一鞠躬,向證婚人、主婚人及來賓各一鞠躬,婚禮在樂曲聲中宣告完成。兩人到花園攝影后,返回宋宅。
蔣介石當天在報端發表了《我們的今日》一文。他說:“余今日得與余最敬最愛之宋美齡女士結婚,實力余有生以來最光榮之一日,自亦為余有生以來最愉快之一日。余奔走革命以來,常於積極進行之中,忽萌消極退隱之念,昔日前輩領袖常問余,汝何日始能專心致志於革命,其他厚愛余之同志,亦常討論如何而能使介石安心盡革命之責任。凡此疑問本易解答,惟當時不能明言,至今日乃有圓滿之答案。余確信余自今日與宋女士結婚以後,余之革命工作必有進步,余能安心盡革命之責任,即自今日始也。”
婚後,蔣介石在上海拉都路311號設定新居,並擬赴美國度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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