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1902-1951),又名蔡寅東、蔡俊卿。遼寧省金縣人。畢業於旅大日本高等公學堂,後考入旅順師範。當教員後考巡捕合格,入旅順的日本關東廳警察訓練所受訓。後被提升為偽奉天省警務廳警佐。被派到日本受訓,回東北後晉級警正。
個人簡歷
1942年充偽哈爾濱警察廳刑事科搜查股長。當時,全滿警察由漢奸任搜查股長的僅他一人。其餘均由日本人把持。蔡與葉永年狼狽為奸,欺壓百姓,敲詐勒索,被哈爾濱人稱為“蔡大馬棒”。1939年3月,他與日本人井上組織特別搜查班,率日偽警察特務製造了震驚東北的"本溪事件",有220餘人被捕,大批抗日誌士被屠殺在胡家村東山老爺廟後萬人坑內,然後日偽警特又在屍體上澆汽油、煤油點火焚屍,妄圖滅跡掩蓋他們的血腥暴行。在哈爾濱市歷次大檢舉中,均有其參與指揮。捕商民、抓"浮浪",掠人錢財、敲詐勒索達偽滿幣十幾萬元之多。用這些錢在遼寧省金縣老家購置用地50多垧,房屋30餘間,成為當地的暴發戶。抗日戰爭勝利後,他出任黑山縣治安維持會副會長兼黑山縣公安局長,網羅偽警察、匪徒與民主聯軍對抗。殺害民主聯軍將士200餘人。全國解放後,隱藏於北京。以擺紙菸攤為掩護,妄圖逃避法律的懲罰。1951年將其逮捕,押回哈爾濱。同年6月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