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沆強

,從母命攜長子楠,次子欄歸宗,季子梓嗣虞氏。 遵父春陵之囑:用心數年,著成《春秋五論》,指出:“敬者,一心之主宰,萬事之根底;義者,一心之裁製,萬事之準則。 ”又說:“道心者,義理之正;人心者,血氣之私。

蔡沆強

蔡沆強(1159~1237)字復之,號復齋居士,建陽(今屬福建)人。蔡元定次子。六歲從父命 出繼表伯虞英為嗣,更名知方,自幼聰明,豐資俊雅,舉動端嚴,幼遵父訓,長從朱熹。淳熙四年(1187)鄉貢知貴溪縣事,參部升授文林郎,兩浙運乾。妣李氏,無嗣;繼妣陳氏,生三子,楠、欄、梓,慶元三年(1197) ,從母命攜長子楠,次子欄歸宗,季子梓嗣虞氏。遵父春陵之囑:用心數年,著成《春秋五論》,指出:“敬者,一心之主宰,萬事之根底;義者,一心之裁製,萬事之準則。以敬為入德門戶,以義為立身之宰。”又說:“道心者,義理之正;人心者,血氣之私。”喚起人心之正,抑制人慾之私。蔡沆註解的《春秋》,蔡淵註解的《易》,蔡權註解的《書》,成為科舉考試重要的權威註解之一。 名儒熊禾為《春秋五論》作序云:“此書,誠道德仁義之言,經論康濟之學,其發明天命人心之懿,敷揚聖經賢傳之旨,闡筆削之謹嚴,辨褒貶之攸當。義利之明,書變之論,其要悉備,誠為學者之指南,復齋先生之功大矣! 明蔡有鵾《蔡氏九儒書》輯其詩文為《復齋公集》一卷。事見《復齋公集》附錄宋徐夢發《復齋公墓誌》,清嘉慶《崇安縣誌》卷七、《宋元學案》卷六二有傳。今錄詩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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