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榮生[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

蔡榮生[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
蔡榮生[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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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榮生(1965年4月- ),男,吉林長春人,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1987年畢業於清華大學機械工程系,2002年獲得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曾任中國人民大學學生處(部)處(部)長、黨委武裝部部長,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處長。 2015年10月16日,蔡榮生涉嫌受賄一案,已由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5年12月3日,蔡榮生涉嫌受賄一案開庭審理。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圖冊 圖冊

1987年畢業於清華大學機械工程系,獲工學學士學位;

1992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貿易經濟系,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2002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1987年至1989年在長春一汽集團工作,任助理工程師;

1992年至2003年在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工作,主要負責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的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工作。

2005年至2013年間,任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處長。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貿易經濟、市場行銷、台灣問題特別是台灣經濟與兩岸關係、國防教育等。

個人榮譽

全國就業先進工作者(2012年)

人物事件

受賄被查

2013年11月20日,經上級指定管轄,南京秦淮區檢察院對蔡榮生立案偵查。經查,2006年至2013年期間,蔡榮生利用職務便利,在學校特殊類型招生過程中為考生提供幫助,收受賄賂1000餘萬元。

2013年11月26日晚,一條關於蔡榮生的微博熱傳,“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處長蔡榮生持假護照從深圳闖關,欲赴加拿大被截獲。據稱已交待招生等問題涉案金額達數億元”,微博中還爆料,學校前相關領導也被牽涉案中。該條微博在後來被刪除。

2013年11月27日,《法制晚報》記者致電中國人民大學紀委副書記王建,證實了蔡榮生在深圳海關被截獲,目前正在接受調查的訊息。

依法逮捕

2014年5月30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向公眾宣布:以涉嫌受賄罪決定對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予以逮捕。

提起公訴

2015年9月,據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訊息,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涉嫌受賄一案,已由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人蔡榮生利用其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處長的職務便利,接受請託,在招錄考生、調整專業等事項上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5年10月16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訊息,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涉嫌受賄一案,已由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蔡榮生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蔡榮生。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人蔡榮生利用其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處長的職務便利,接受請託,在招錄考生、調整專業等事項上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開庭審理

2015年12月3日,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涉嫌受賄一案,今天開庭審理。檢方指控,2005年至2013年間,蔡榮生利用職務便利,在招錄考生、調整專業等事項上非法收受王某等30人給予財物共2330.8074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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