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偉[四川省達州市司法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蒲偉[四川省達州市司法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蒲偉[四川省達州市司法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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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偉,男,漢族,1969年8月出生,四川渠縣人。在職黨校本科學歷。1993年7月參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達州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8年4月27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8月7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

人物履歷

1993年7月至1999年9月,在達川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

1999年9月至2002年4月,任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長;

2002年4月至2005年2月,任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科科長;

2005年2月至2008年3月,任達州市通川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8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2016年12月,任達州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4月27日,達州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蒲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8月7日,經達州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市司法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蒲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蒲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向他人贈送禮金;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送給上級領導幹部財物,涉嫌行賄犯罪。

蒲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蒲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的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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