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農業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蒙自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畜牧獸醫行業管理職責。
(三)劃入原蒙自市經濟貿易局承擔的鄉鎮企業行業管理職責。
(四)將牲畜定點屠宰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政處罰權劃給蒙自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五)加強農機安全監理、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六)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管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或擬訂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鄉鎮企業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指導農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推進農業依法行政;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指導農產品基地建設、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指導鄉鎮企業改革發展,組織開展鄉鎮企業統計、信息工作和運行情況分析。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規劃、年度計畫,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擬訂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質量安全監測;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安全監理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市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八)組織制定農業技術推廣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指導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九)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質量,發展節水農業;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漁事糾紛,維護行政區域內水域漁業權益。負責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十)擬訂農業生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做好外來物種監管的職責。
(十一)負責農業貿易促進和農業經濟、技術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實施、管理農業利用外資項目;負責熱區農業資源開發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生物產業基地建設、精深加工、市場開拓、科技創新等工作;協調生物產業招商引資和新品種、新技術引進;負責提供生物產業發展市場信息、產業統計等服務;負責電腦農業專家系統推廣工作。
(十三)承辦蒙自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蒙自市農業局機關設7個內設機構和發展生物產業辦公室。
(一)辦公室。負責文秘、文書檔案、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督查、信訪、保密、保衛、收發、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綜合性會議組織等工作;協調組織綜合問題的調研,起草部分綜合性檔案、報告;管理機關內部事務,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落實政策、學習教育和幹部管理、統計報表等工作;負責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工作;負責農業、畜牧、農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考核認定和工人技術等級審核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電腦農業專家系統推廣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農業法制宣傳、培訓等工作,抓好農業法制體系建設;負責審核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強制等具體行政執法決定;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報備案、清理和彙編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承辦行政許可、農業行政複議、組織行政應訴、國家賠償、執法責任追究等工作。擬訂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農產品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的工作;負責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協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履行漁船檢驗、監督管理和漁政管理具體行政執法及隊伍建設的職責。
(三)種植業管理科。擬定種植業、經濟作物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負責糧食、經濟作物基地建設;組織實施種植業重大技術推廣項目;負責中低產田地改造、耕地質量管理和發展節水農業的有關工作;負責收集、發布農情信息和農業統計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農業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組織開展種子(種苗)、肥料、農藥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協調做好進出境植物檢疫、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事宜。負責全市熱區資源、經濟作物產業培植、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做好經濟作物實用技術引進試驗、示範、培訓、推廣,以及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協作等工作;牽頭協調和管理水果、茶葉產業種植、加工、流通、質量安全、科技等方面的工作;指導涉茶社團組織的工作;制定全市甘蔗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幫助農戶落實甘蔗種植計畫;搞好技術諮詢、良種引進和推廣;協調糖廠與蔗農之間的關係。
(四)農業機械化管理科。擬訂農業機械化和設施農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我市農業機械化的技術措施和推廣項目,引導農機新機具、新技術的示範推廣;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的重大技術推廣項目;指導農機作業安全和維修管理,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和試驗鑑定工作;指導農機使用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指導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機服務組織的生產、服務活動;組織協調重大農業機械化生產活動;指導農機抗災救災工作;負責農業機械的統計工作。
(五)經濟信息與科技教育科。提出主要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主要農產品及重要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情況等農業經濟信息;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承擔農產品市場開拓工作;指導農業信息服務,負責農業信息網站管理工作;負責數字鄉村工作。擬訂農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和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科技項目管理工作;組織重大農業科技攻關,農業新技術、新品種試驗、示範及推廣等工作;組織農業科技成果鑑定、評審和獎勵;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野生植物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外來有害生物管理等工作;承辦農業生態環境及農業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有關工作;指導農業職業教育、農民科技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農村實用人才培養等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村節能減排、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等工作。
(六)農業產業化科(鄉鎮企業管理科)。擬訂有關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組織、申報、評審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負責農業產業化、農產品加工、流通信息統計等工作;擬訂鄉鎮企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引導鄉鎮企業布局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進行鄉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研究制定縣域經濟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有關配套措施;引導和鼓勵各類企業在重點鄉鎮集約發展;指導鄉鎮企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負責鄉鎮企業統計等工作。
(七)畜牧獸醫管理科(蒙自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擬訂畜牧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審核、發放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登記引進畜禽新品種;負責畜牧統計預警監測及畜牧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綜合分析畜牧業經濟運行情況和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畜禽品種資源的保護、開發利用;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健康養殖、標準化生產和規模化飼養;指導畜牧科技推廣和科技示範,提出畜牧行業有關項目及投資建議,參與行業項目的組織實施及管理工作。擬訂獸醫、獸藥行業發展和動物疫病防控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動物防疫、檢疫、醫政、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等工作;審核、發放動物防疫合格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獸醫診療許可證;負責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殘留監控工作;承擔蒙自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蒙自市發展生物產業辦公室。負責擬訂全市生物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指導全市生物產業基地建設、精深加工、市場開拓和產品質量安全、科技創新等工作;負責省、州重點龍頭企業申報、推薦工作;協調生物產業招商引資和新品種、新技術引進;負責提供生物產業發展市場信息、產業統計等服務。

人員編制

蒙自市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蒙自市發展生物產業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副科級)。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蒙自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蒙自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蒙自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安全監管;蒙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蒙自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蒙自市農業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勞動力的組織、培訓、轉移和統計工作。
(三)核銷蒙自市畜牧獸醫局原使用的6名事業編制。
(四)蒙自市畜牧獸醫局的下屬事業單位整體劃由蒙自市農業局管理。
(五)蒙自市農業局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使用蒙自市漁政監督管理局、蒙自市人民政府蔗糖辦公室的名義和印章。
(六)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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