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縣林業局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 (四)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

蒙城縣林業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在縣政府的領導下,擬定全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和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二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建設、國土綠化工作;負責全縣森林資源的管理,執行省下達的森林採伐限額和木材生產計畫,做好林木的憑證採伐、運輸及林地、林權管理。
三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展利用;負責全縣獵槍彈具的管理並監督狩獵情況;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公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果樹生產和全縣森林病蟲害的防治及檢疫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縣林業科技工作;負責組織有關林業項目的申報、建設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及基層林業站建設和管理。
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起草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擬訂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擬訂相關標準、規程並監督執行;負責造林、營林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審核、審批林地的徵用、占用;指導全市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四)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森林、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與管理;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在我市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擬訂全市防沙治沙規劃,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六)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提出我市範圍內國家、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建議;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管轄範圍內的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承擔許可權內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鳥類環志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鹿森同志:主持林業局全面工作,並直接分管黨建、組織、人事、工會、計畫生育、財務和林業基金站工作。副局長戴中亮同志:協助分管招商引資、營林站、森防檢疫站和苗圃工作。
副局長陳其秀同志:協助分管林政管理站、森林派出所和果樹站工作。
紀檢組長郭雲鵬同志: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分管黨風政風建設、機關效能建設、糾風治亂、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局辦公室工作。
黨組成員范群同志:協助分管宣傳、文明創建和老幹部工作。

內設機構職能

⒈營林站:宣傳國家和省有關國土綠化的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和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開展林業技術推廣;負責營造林的核查驗收工作。⒉森防檢疫站:組織開展有害生物防治預測預報和防治,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新技術、新藥劑藥械的引進、試驗、示範和套用;開展森林植物的產地檢疫和調動檢疫;組織、指導、協調重大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的治理工作。
⒊林政管理站: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清查(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工作;負責全縣森林資源的管理,執行省下達的森林採伐限額和木材生產計畫;做好林木的憑證採伐、運輸及林地、林權管理。
⒋森林派出所: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展利用;負責全縣獵槍彈具的管理並監督狩獵情況;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工作;依法進行涉林案件的查處。
⒌林業基金站:負責育林基金徵收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
⒍局人秘股:負責人事、檔案、工資和文秘工作。
⒎局辦公室:負責接聽電話、財務報賬、票據管理和接待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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