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蒙凡,女,河南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曾任中原區檢察院反貪局局長。蒙凡在任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反貪局局長的5年時間裡,查處了65起貪污賄賂案件,查處74名貪官,其中處級幹部7名。
先進事跡
蒙凡被分配到批捕科工作,從那時起,每年她辦理的批捕、不批捕案件就有近百起,涉及數百人,錯誤率為零。1997年到起訴科工作以後,經她審查的案件有1500餘起3000餘人,法定期限內審結率和有罪判決率也達到100%。其間,由於她嚴格把關,還避免了多起冤假錯案,涉及人員60餘人。
2004年,蒙凡到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反貪局主持工作。 就任反貪局長之初,中原區檢察院就收到一封只有4行字的舉報信。 經過對舉報信初查,蒙凡掌握了鄭州市電業局物資公司原經理李明學涉嫌貪污受賄的事實,隨後正式立案調查。隨著調查的深入,蒙凡發現李明學涉嫌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三個罪名,作案時間長達14年,涉案單位60餘家,遍布全國9個省市,調查取證難度很大。李明學對檢察人員的訊問不予配合,偵查工作面臨困難。但蒙凡帶領反貪幹警,克服重重困難,行程10萬餘公里,調閱複製各種憑證材料上萬份,製作各種筆錄材料400份,形成了嚴密的證據鏈。最後,李明學被判處無期徒刑。
2008年5月,蒙凡辦理了一起賄賂窩案,在4個受賄人中,其中3個都承認了,只有一個人死活不交代問題,並有不少人為之說情。蒙凡頂著巨大的壓力繼續偵查。此時,她突然感到眼睛紅腫,疼痛難忍。半年後,當案件被移送起訴時,她一下子癱倒在地,被緊急送到北京治療。經過醫生診治,因經常加班熬夜,她得了一種罕見的眼病。 在治療期間,她一直關注著案件的進展。同時,其他一些案件也進入程式,她決定中途停止治療,返回工作崗位。臨行前,醫生一再告誡她要多休息,不能熬夜。但她返回工作崗位後,也沒時間治療,她的眼病從此成了痼疾。雖然戴著500度的近視眼鏡,其視力也只有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