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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名稱】葵花牌 小兒雙磺甲氧苄啶顆粒
【成 份】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份為:磺胺甲惡唑 0.1g ,磺胺嘧啶 0.1g ,甲氧苄啶 40mg 。【性 狀】本品為白色的顆粒。
【規 格】磺胺甲惡唑 0.1g ,磺胺嘧啶 0.1g ,甲氧苄啶 40mg 。
【貯 藏】密封,在乾燥處保存。
【包 裝】複合膜包裝,10袋/盒。
【有 效期】24個月。
作用機理
作用於 SMZ 、 SD 作用於二氫葉酸合成酶,干擾合成葉酸還原酶的作用,兩者合用可使細菌的葉酸代謝受到雙重阻斷。本品的協同抗菌作用較單藥增強,對其呈現耐藥的菌株減少。然而近年來細菌對本品的耐藥性亦呈增高趨勢。
適應症
用於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腸道感染、呼吸道感染以及腦膜炎、中耳炎、癰腫及敗血症等。
用法用量
口服。 6~12 個月,一次0.5 袋 ; 1~2 歲,一次 0.5~1 袋; 3~5 歲,一次1~1.5 袋 ; 6~8 歲,一次 1.5~2 歲; 9~13 歲,一次 2~3 袋,一日 2 次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1. 過敏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藥疹,嚴重者可發生滲出性多型紅斑、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等;也有表現為光敏反應、藥物熱、關節及肌肉疼痛、發熱等血清病樣反應。偶見過敏性休克。
2. 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症、血小板減少症,偶可發生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可表現為咽痛、發熱和出血傾向。
3. 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這在缺乏葡萄糖 -6- 磷酸脫氫酶的患者套用磺胺藥後易於發生,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
4. 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核黃疸。由於本品與膽紅素竟爭蛋白結合部位,可致游離膽紅素增高。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故較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黃疸,偶可發生核黃疸。
5. 肝臟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
6. 腎臟損害。可發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發生間質性腎炎或腎小管壞死的嚴重不良反應。
7. 噁心、嘔吐、胃納減退、腹瀉、頭痛、乏力等。一般症狀輕微,不影響繼續用藥。偶有患者發生艱難梭菌腸炎,此時需停藥。
8. 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生。
9. 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反應偶可發生,表現為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鬱感,一旦出現均需立即停藥。
10. 由於 TMP 對葉酸代謝的干擾可產生血液系統不良反應,可出現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或高鐵血紅蛋白性貧血。一般白細胞及血小板減少系輕度。
11. 偶可發生無菌性腦膜炎,有頭痛、頸項強直、噁心等表現。本品所致的嚴重不良反應雖少見,但常累及各器官並可致命,如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暴發性肝壞死、粒細胞缺乏症、再生障礙性貧血等血液系統異常。
禁忌
1. 對磺胺類藥物及甲氧苄啶過敏者禁用。
2. 巨幼紅細胞性貧血患者禁用。
3. 肝、腎功能嚴重損害者禁用。
4. 2 個月以下的嬰兒禁用。
注意事項
1. 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磺胺藥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也可能過敏。
2. 對呋塞米、碸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胺類、碳酸酐酶抑制劑呈現過敏的患者,對磺胺藥亦可過敏。
3. 下列情況應慎用:缺乏葡萄糖 -6- 磷酸脫氫酶、葉酸缺乏性血液系統疾病、血卟啉症、肝腎功能損害、失水、休克以及愛滋病患者。
4. 套用磺胺藥期間應多飲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結晶尿的發生,必要時亦可服藥鹼化尿液。
5.治療中須注意檢查全血象、尿常規以及肝腎功能。
6. 嚴重感染者應測定血藥濃度,對大多數感染疾患者游離磺胺濃度達 50-150 μ g/ml ,(嚴重感染 120-150 μ g/ml )可有效。總磺胺濃度不應超過 200 μ g/ml ,如超過此濃度,不良反應發生率增高。以上成人血藥濃度監測值可供兒童參考。
7. 不可任意加大劑量、增加用藥次數或延長療程,以防蓄積中毒。
8. 由於本品能抑制大腸桿菌的生長,妨礙 B 族維生素在腸內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過一周以上者,應同時給予 B 族維生素以預防其缺乏。
9. 如因服用本品引起葉酸缺乏時,可同時服用葉酸製劑,後者並不干擾 TMP 的抗菌活性,因細菌並不能利用已合成的葉酸,如有骨髓抑制徵象發生,應立即停用本品,並給予葉酸。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兒童用藥由於磺胺藥可與膽紅素競爭在血漿蛋白上的結合部位,而新生兒的乙醯轉移酶系統未發育完善,磺胺游離血濃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黃疸發生的危險性,因此新生兒及 2 個月以下嬰兒應禁用。
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1. 合用尿鹼化藥可增加本品在鹼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 不能與對氨基苯甲酸合用,對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細菌攝取,兩者相互拮抗。
3. 下列藥物與本品同用時,本品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謝,以致藥物作用時間延長或發生毒性反應,因此當這些藥物與本品同時套用,或在套用本品之後使用時需調整其劑量。此類藥物包括口服抗凝藥、口服降血糖藥、甲氨蝶呤、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
4. 與骨髓抑制藥合用可能增強此類藥物對造血系統的不良反應。如白細胞、血小板減少等,如確有指征需兩藥同用時,應嚴密觀察可能發生的毒性反應。
5. 與溶栓藥物合用時,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
6. 與肝毒性藥物合用時,可能引起肝毒性發生率的增高。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監測肝功能。
7. 與光敏藥物合用時,可能發生光敏作用相加。
8. 接受本品治療者對維生素 K 的需要量增加。
9. 不宜與烏洛托品合用,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生甲醛,後者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澱物。使發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
10. 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當兩者同用時可增強保泰松的作用。
11. 磺吡酮( sulfinpyrazone )與本品合用時可減少後者自腎小管的分泌,其血藥濃度升高且持久,從而產生毒性反應,因此在套用磺吡酮期間或在套用其治療後可能需要調整本品的劑量。當磺吡酮療程較長時,對本品的血藥濃度宜進行監測,有助於劑量的調整,保證安全用藥。
12. 本品中的 TMP 可抑制華法林的代謝而增強其抗凝作用。
13. 本品中的 TMP 與環孢素合用可增加腎毒性。
14. 利福平與本品合用時,可明顯使本品中的 TMP 清除增加和血清半衰期縮短。
15. 不宜與抗腫瘤藥、 2 , 4- 二氨基嘧啶類藥物合用,也不宜在套用其他葉酸拮抗藥治療的療程之間套用本品,因為有產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紅細胞貧血的可能。
16. 不宜與氨苯碸合用,因氨苯碸與本品中的 TMP 合用兩者血藥濃度均可升高,氨苯碸濃度的升高使不良反應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鐵血紅蛋白血症的發生。
17. 避免與青黴素類藥物合用,因為本品有可能幹擾此類藥物的殺菌作用。
藥物過量
1. 過量短期服用本品會出現食慾缺乏、腹痛、噁心、嘔吐、頭暈、頭痛、嗜睡、神志不清、精神低沉、發熱、血尿、結晶尿、血液疾病、黃疸、骨髓抑制等。一般治療為停藥後進行洗胃、催吐或大量飲水;尿量低且腎功能正常時可給予輸液治療。在治療過程中應監測血象、電解質等。如出現較明顯的血液系統不良反應或黃疸,應予以血液透析治療。如出現骨髓抑制,先停藥,給予葉酸肌內注射,一日 1 次,連用 3 日或至造血功能恢復正常為止。
2. 長期過量服用本品會引起骨髓抑制,造成血小板、白細胞的減少和巨幼紅細胞性貧血。出現骨髓抑制症狀時,患者應每天肌內注射甲醯四氫葉酸治療,直到造血功能恢復正常為止。
藥理毒理
藥理本品對非產酶金黃色葡萄球菌、化膿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大腸埃希菌、奇 . 克雷伯菌屬、沙門菌屬、變形菌屬、摩根菌屬、志賀菌屬等腸肝菌科細菌、淋病奈瑟菌、腦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桿菌均具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尤其對大腸埃希菌、流感嗜血桿菌、金色葡萄球菌的抗菌作用較 SMZ 單藥明顯增強。此外對體外、對沙眼衣原體、星形奴卡菌、原蟲、弓形蟲等亦具良好的抗微生物活性。本品的作用機製作用於 SMZ 、 SD 作用於二氫葉酸合成酶,干擾合成葉酸還原酶的作用,兩者合用可使細菌的葉酸代謝受到雙重阻斷。本品的協同抗菌作用較單藥增強,對其呈現耐藥的菌株減少。然而近年來細菌對本品的耐藥性亦呈增高趨勢。
毒理急毒、長毒和胃腸道刺激試驗;小鼠口服 LD50 為 1.81mg/g ;小鼠腹腔灌注射 LD50 為 2.39mg/g ;對兔和小鼠胃腸道無刺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