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3日,廣州中院對廣東南航易網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餘思友等6人貪污案作出一審宣判。 法院認為,餘思友、孫德、劉宇東、董闖、許琪彬、姜寧共同侵吞、竊取南航公司客票銷售款386萬餘元,其行為均構成貪污罪,其中餘思友和孫德是主犯。此外,餘思友還夥同他人非法占有工會經費21萬餘元,構成職務侵占罪。
最終,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董闖5年6個月。
董闖,廣東南航易網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2015年被以貪污罪判刑。
2015年9月13日,廣州中院對廣東南航易網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餘思友等6人貪污案作出一審宣判。 法院認為,餘思友、孫德、劉宇東、董闖、許琪彬、姜寧共同侵吞、竊取南航公司客票銷售款386萬餘元,其行為均構成貪污罪,其中餘思友和孫德是主犯。此外,餘思友還夥同他人非法占有工會經費21萬餘元,構成職務侵占罪。
最終,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董闖5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