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加語

1992年4月,他與許、陳等人在許海鷗家中發起並組織了該犯罪集團,此後董加語多次參與策劃犯罪集團大規模聚眾鬥毆、稱霸參茸市場收取保護費、指使他人殺死異己董明光等一系列重大違法犯罪活動。檢察院指控認為,董加語目無國法,以暴力、威脅為手段,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為清除異己,教唆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並致人死亡;為爭霸而糾集多人持械鬥毆,情節嚴重;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非法拘禁他人;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毆打傷害無辜,情節惡劣;集資搭股參與走私香菸,情節嚴重。

基本信息

董加語,男,40歲,蒼南靈溪鎮人,系罪行累累的“許海鷗犯罪集團”的“總管”,名列犯罪集團“老大”許海鷗、“軍師”陳南日之後的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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